物价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建设魅力*为总揽,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加快*发展、彻底改变*面貌、切实改善民生的战略举措。按照“党政主导、三级联动、部门实施、全民参与”的原则,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工作,责任到位,狠抓落实;要大造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级文明系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这一惠民之举化为我办干部职工的共同心声和行动。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最广泛地动员全员参与,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200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力争尽早被市评为市级文明系统。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求实效
办领导班子及各二级机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抓好市委、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结合我市“六城联创”工作的开展,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办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强力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既抓业务,又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价格服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年终一起表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得不力、出现问题的,按目标责任制追究相应责任。形成一个领导抓、抓领导,层层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领导体制,从组织和领导上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加强精神文明创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组织学习教育、短期培训、以会代训、面对面帮教等形式,加强对物价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创建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并利用各种时机,充分调动我办和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开展创优评先活动,把创建活动与物价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促进创建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保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效落实。
(二)提高服务质量,抓窗口,树形象
1、争创“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争做“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充分发挥物价检查、成本监测、价格认证、驻审批中心等物价窗口的作用,认真落实一周办结等制度。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群众生活相关的相关价格情况,认真搞好相关服务;心系群众冷暖,实行文明服务承诺,价格公示;驻审批中心的物价窗口认真受理审批业务,严格程序、依法办理。人人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微笑待人,热情服务,努力争创“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争做“文明优秀服务标兵”。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良好工作生活环境是一个群体精神面貌的最好体现。
1、抓好办公区、住宅区的环境整治规划。对办公区、住宅区加强维护和整治力度,统筹规划,统一植树、植绿,着力创建清新优雅的办公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净化、绿化、美化的要求,以增绿色、治污染、整脏乱为重点,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领导责任路段责任制。全日保洁,每星期五组织大扫除,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