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和“安全建设年”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国家、省和长春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倡导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使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基本形成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

三、活动主题及时间

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光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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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格执法,综合治理。要采取积极措施,使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突出主题,加大宣传。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形式,丰富内容。要在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用安全生产月带动全年的宣教工作。要结合部门实际,自主创新安全宣教形式,丰富内容,力求活动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着眼于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和对人的生命价值的理解,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