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领导职务干部研究思考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贵州赫章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干部队伍中的比重逐步增大,如何更好地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是摆在县委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切实发挥好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促进作用,县委根据中央、省、地的有关政策,积极探索,认真研究,不断推进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的理科学化和制度化。
一、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现状
贵州赫章县现有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292人,占全县乡科级干部总数的29%;其中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86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206人。全县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平均年龄为49.6岁,其中35岁及以下20人,占6.8%;36-40岁26人,占8.9%;41-50岁71人,占24.3%;51岁以上175人,占60%。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具有大学学历32人,占11%;大专学历84人,占28.7%;中专68人,占23.3%;高中及以下学历108人,占37%。
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新提拔担任。该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长期任劳任怨,具备了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条件,但又受领导职数的限制,不能提任领导职务,而提任非领导职务,先享受级别,条件成熟后再提拔担任实职领导干部;或是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为单位和集体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组织上为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拔其担任非领导职务,2007年以来,共有47名优秀的干部被提拨到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岗位上。二是从实职领导职务改任。由于年龄、任职年限、班子配备、结构需要等方面原因从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
二、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做法及成效
(一)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一是规范非领导职务设置。按照《贵州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共毕节地委组织部、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做好地、县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贵州赫章对县直党的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直行政机关等七大类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进行了规范设置。二是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的规定》,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任职资格和条件、管理内容和方式、实施方法和步骤,将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县委管理的干部体制内,使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建立跟踪督查工作制度。为了切实落实好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建立了跟踪督查工作制度,组成督查组深入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与部门(单位)领导交流意见、与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沟通等方式,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出勤情况、职责分工等进行督查,并收集整理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制度。
(二)注重绩效,强化考核。为了科学考核和评价非领导职务干部,县委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建立了实绩考核五大体系,促进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一是对实绩考核分类管理。根据职能不同把实绩考核与单位职能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职权职责有机结合,解决了权责和考核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提高了实绩考核的针对性。二是规范指标设置。实绩考核分工作目标和社会公认评估两组指标。社会公认评估指标包括人民群众满意度、领导满意度和单位机关或系统内干部职工满意度,使指标设置更具有科学合理性。三是规范民主测评。在社会公认评估中,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社会公认评估情况由县级领导、乡镇及有关县直部门党政正职、机关系统内干部职工和单位所辖村级组织、学校、企业负责人进行评估。规范社会公认评估,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参与实绩考核的覆盖面,增加透明度。四是考核结果定性量化。在实绩考核工作中,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每一项工作任务和测评都转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量化分数,克服了定性不准确的问题。五是考核结果运用。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非领导职务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教育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
(三)多措并举,强化发挥作用。一是履行职责。对新提任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他们的特长,安排他们继续兼任原股级岗位职责,或协助单位领导分管某项工作,或独立承担某项阶段性重要工作,以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二是参与中心及阶段性工作。对一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工作经验较丰富、刚从领导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安排他们参与全县的中心及阶段性工作。如参与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导、十七大精神的宣讲、春耕生产的指导等,切实发挥他们熟悉政策、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的优势,协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及阶段性工作。三是参与调查研究。对一些政策理论水平比较高,文字功底好的非领导职务干部,适时安排他们组织或参与综合性和专题性调研,对全县拟将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研论证,有效提高了各项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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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建立访谈机制,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心”干事。为了及时消除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二线”心理,让他们以良好的心情面对岗位的变换,以平和的心态面对角色的转换,建立交心谈心制度。在转任非领导职务和提任非领导职务时,应由县委领导分别进行“交心畅谈”,要求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做到“进”时朝气蓬勃、“退”时心情愉快、“留”时加倍努力、“转”时奋发进取,使他们退岗不褪色,继续以强烈的责任感、正义感、荣辱感对待事业和职位。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谈心交流为突破口,通过日常沟通、彼此尊重,赢得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勉励他们积极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补台”、为年轻干部“带路”。
(二)建立激励机制,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力”干事。在明确工作责任的基础上,建立配套管理制度,激励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行好工作职责。一是要与实职领导干部一样对待非领导职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非领导职务人数较多的单位,年度考核时,可按规定的比例在非领导职务干部中产生优秀等次,非领导职务人数较少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应与实职领导干部一视同仁,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要确定为优秀等次。二是要深化优秀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提拔使用。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可以按程序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也可以提任上一级非领导职务或领导职务。三是要强化教育培训。按照“按需培训”的原则,建立非领导职务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学习制度,县委党校开设主体班,各单位分期分批安排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培训。同时,各单位要充分保证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和出外考察等各项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和思想政治意识。
(三)健全考评机制,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效”干事。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好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一是建立单位目标考核制。要将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纳入各级党组织目标任务管理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并深化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以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好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建立非领导职务干部“出口”工作制。要通过实行“下”的措施疏通“出口”,施压力,抓作风,促干事。即:落实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实绩考核制,让不为或无为者“淘汰下”;实行任期制,打破职务和待遇“终身制”,让不为或无为者“定期下”;实行以引咎辞职为主的辞职制,让不为或无为者“主动下”;实行届中届未定期考察制,等次在基本称职以下的,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让无为或不为者“惩处下”。通过健全考评机制,促进非领导职务干部兢兢业业,以身作则,扎实抓好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