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责
1.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补贴标准审核及社会保险工作,及计划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及学院党校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院党校的日常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4.学院党员数据库的管理及相关报表编制上报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院人事调配、招聘、录用,教职工的聘用、政审、鉴定、转正、奖惩、考核等工作;
6.协助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以及各类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7.协助做好学院的统战工作;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组织人事处处长职责1.主持组织人事处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本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负责制订全院用人计划,负责全院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中层干部任免、调配、管理、培训、轮岗、考核等工作;
4.研究制订教职工队伍建设、师资培训规划和实施及人事、劳资资料的数据库管理工作;
5.协助院领导做好纪检、监察、统战工作;
6.负责全院人事调配、招聘、录用,教职工的聘用、政审、鉴定、转正、奖惩、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评优及上报工作;
7.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以及各类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向学校主管人事校长及执行校长负责,职务目的是协调完成教职工选聘定位、考核激励与薪酬保障。
二、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负责制定学校人事编制规划,完成学校各部门定编、定责、定员工作。
四、负责完成干部的考查聘用、调岗、晋级晋升、辞职辞聘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考核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组织实施学校绩效考核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考核与职称评聘工作。
七、负责工资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工资总额计划。
八、负责学校福利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负责完成教职工的社会保险。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7.负责全院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全院教职工体检工作;
8.关心教职工生活,协助教职工解决有关困难,看望生病住院的教职工;
9.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