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县纪检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审计局、政府信访局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变更和调整补充。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增加组成单位或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及时通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行决策、行使权力、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主要内容是:

(一)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

(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问题;

(三)严重违反现行财经纪律,侵害国家、人民利益的问题;

(四)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廉洁自律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五)有关道德品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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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联席会议议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议题先由成员单位提出,并提前将拟定的联席会议议题、时间通知各成员单位。提交议题的成员单位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联席会议由县纪检委负责召集,纪委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会议组成单位可接受召集人的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