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 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近年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检察系统检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推进全市检务公开试点为抓手,从突出平台建设、突出公开重点、突出机制建设入手,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一、突出平台建设,着力增强检察执法透明度

(一)全方位搭建新媒体平台。坚持全面覆盖、利于拓展、示范引路原则,在全市率先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设置检务公开专栏和网上举报、网上联络、网上咨询、网上接访等互动栏目,开通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微检**”以及手机官网,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官网分别设置10余个栏目,实现与门户网站功能整合、数据同步。平台建立以来,已发布检察动态信息500余条,受理群众网上举报5条、网上建议4条。同时,依托“梓州资讯”手机报平台,面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警示教育案例以及检察案件办理信息等,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节约资源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了“阳光检察”正能量。

(二)倾力打造示范窗口平台。把案管中心和控申接待窗口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设置群众申诉、控告举报、检务查询、法律咨询等专人服务窗口和电子触摸屏以及显示屏自助服务区域,可进行案件办理进度查询、法律文书查询以及提交举报、控告线索等操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202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三)深入拓展一线服务平台。依托4个派驻镇乡检察室,积极构建下沉式、延伸式服务网络,为受理维权投诉、调处矛盾纠纷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通过镇乡检察室受理控告申诉18件、接待群众来访536人次、开展社区矫正225人次、开展职务犯罪讲座及专题法制宣传6次、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42条。同时,在“法律七进”、带案下访等过程中,向群众发放“检民联系卡”,广泛宣传检务公开工作,使检务公开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雨”。截至目前,先后开展送法活动12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68件,收集举报线索3件,在加强法制宣传的同时有效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二、突出公开重点,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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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制定20余项检务公开配套制度,除建立和完善“检察开放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以及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等制度外,还对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划分、公开内容审批程序进行细化,并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检务督察和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挂钩。对履行公开职责不到位甚至被当事人投诉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责令予以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和答复机制。制定《县检察院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制度》,规定根据案件需要,由作出终结性结论的部门向侦查机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说理。同时,要求说理遵循说明事实、阐明法理、讲明情理、重点详说、通俗易懂的原则,注重情、理、法的有机结合,以理服人,增强执法办案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检察”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