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关于加强西北分公司迎审整改工作的通知

通知

西北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项目部:

为做好迎接国家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公司领导对迎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2016年1月,集团公司内控审计部下发了“关于加强迎审整改工作的通知”。西北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迎审通知的精神,要求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及下属所有项目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审计的严峻性与紧迫感,将迎接国家审计和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有条不紊的做好相关工作。通过整改,全方位的规范企业管理,以“本质安全”的思维去规避与化解企业风险,确保企业始终处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精心组织,积极配合

西北分公司成立迎审整改领导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

1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迎审整改办公室,日常业务由内控审计部办理,负责机关各部门及各项目部指导协调开展迎应审计整改工作,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审计部长为分公司联络员,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长为联络人员,负责内外协调、信息沟通、重大事项反馈等事项。分公司各级行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分管职责,及时听取迎审整改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审计整改

1.整改方式。对2016年以前经历的各级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公司审计部拟订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并下发至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没有接受过模拟审计的项目部应根据在模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本项目部日常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和源头整改,务必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进行排除梳理,对本项目部发现的一样或类似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整改要贯彻分类处理原则:能够整改的,必须限定时限完成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要认真研究整改预案,提前制订好解释说明方案;疑难问题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2.排查时限。2016年2月6日前,各项目部应将本项目部问题排除情况及应对的整改措施反馈到分公司,各项目部必须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于因重视不够、整改不力而在国家审计中给企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集团公司及分

2公司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迎审配合

1.建立配合审计工作责任制度。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应制定迎接审计的工作计划,落实配合审计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建立负责人、联络人制度,保证配合审计工作联系渠道畅通,工作进展有序,配合工作衔接到位。

2.审计资料归口管理,登记留存。要依据审计组的要求提供资料和回答问题,统一数据口径,做好内部沟通协调。各部门、各项目部应审计组要求提供的资料要保密,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同时留存备查件。审计工作查询书或审计工作底稿需有配合审计的专人负责解释并安排提交。审计人员询问相关人员时,要有专人负责安排相关业务部门回答审计人员询问,回答问题要实事求是,有据可查。

3.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分公司迎审办公室及项目部要不定期向上级领导据实汇报配合审计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4.后勤配合要精心。要精心做好国家审计人员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安排好食宿和差旅交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尽可能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2016年3月中下旬,分公司将组织检查组对所属各项目部的迎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西宁站、兰州国贸中心、灯博中心及幸福华庭等大型项目

6.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对迎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利的项目部,分公司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追责

31:模拟审计发现问题清单2:国家审计可能涉及到的问题4

年2月29日

附件附件

2016

第二篇:关于重申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关于重申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风转变年和市局(公司)作风转变道德建设年精神,结合**县局(分公司)实际,针对当前出现劳动纪律散漫,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现象,特将有关劳动纪律重申如下:

一、全体职工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科室卫生、环境卫生及班前准备工作

二、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发生。凡未在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或离岗的,均为迟到和早退,不出勤者为旷工。

三、上班有事外出者,必须填制离岗单,经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同意并签批后方可外出(科室负责人必须经主管领导和局长(经理)同意签批),不准私自脱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坚持杜绝为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找理由开脱。

四、凡因私事需请假者,科室负责人有半天签示权限,需请假一天者由主管领导签示,超过一天者由局长(经理)批示;当事人要将请假条送至综合办、人事科各一份。凡请长期病假、事假者按伊烟专【2008】

37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时间内,员工应做到注意力集中,精神饱满,积极

主动,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和科室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内保持肃静、整洁、有序。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戏耍;不准睡觉、打牌、喝酒、干私活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

六、成立机动督查小组。从8个科室中,每周机动抽取3个科室,并各抽调职工一名,成立督查小组,对本周机关劳动纪律进行定时不定时的检查,并在周五政治学习例会上将本周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结果汇总后交人事科、监察科、综合办各一份。

七、责任划分。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下属员工发生违纪行为的,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如职工发生上述违纪行为被督查小组发现的,一次扣1分,与月份绩效考核挂钩,当月汇总、当月统算;并在周五学习例会上作书面检讨,在企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责令其待岗,待岗期间按县域生活费标准发放。

以上意见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重申劳动纪律的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综合办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第三篇:关于重申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关于重申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公司于2004年3月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有关考勤、休假、加班管理规定(粤盈通通[2004]61号文),但近期经查个别部门(员工)存在考勤偏松,代人打卡、上下班时间不打卡,多报、超报、虚报加班时间,未经批准休假等情况,针对上述不按规定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再次重申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对查出的考勤出入较大的部门及负责考勤的人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在月度绩效考核中进行惩处,有关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按粤盈通通

[2004]61号文规定执行。同时对加班界定如下。

1、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由于紧急任务、突发事件处理导致工作时

间延长的;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急需上报材料、有专项工作任务安排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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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型要求

地面服务保障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