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方案

*县人大代表:

根据武人大常(20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现就*乡人大主席团开展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提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述职评议,以其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增强代表法律意识、代表意识、创业意识和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密切联系选民,做一名名副其实、忠于职守的人大代表。

二、组织领导

建立*乡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在乡党委的领导、县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每位县人大代表在任期的五年内,必须向本选区的选民或选民代表述职一次,乡人大在十月份结合代表述职,组织开展代表履行职务情况的评议。代表述职评议的内客如下:

(一)代表在县人代会期间的履职情况

1、出席县人大历次会议情况(包括参加会议次数、请假次数,有否无故缺席等)

2、审议政府,人大、计划、财政、法检出院工作报告情况(包括发言次数、发言要点、审议意见采纳情况等)

3、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领衔或参与提出书面议案、质询安、建议、批评意见及口头询问工作等情况及落实情况

(二)代表在县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

1、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

2、参加集体、个人持证视察和约见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领导和法检两院领导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效果等)

3、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或乡人大组织的审议、评议、执法检查情况(包括审议内容、发表意见情况等)

4、提出建议、意见情况

5、走访联系选民、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调研活动情况

6、遵守宪法和法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三)其他工作事项

四、选民代表数与产生原则

选民代表数量一般掌握在每个选区45—50名。

选民代表产生原则。由各村推荐选民代表。

五、方法步骤

代表述职评议以选区为单位、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发动(6月10日至6月30日)

1、建立组织、制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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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舆论宣传,切实提高评议效果

4、正确对待测评,认真进行整改。县人大代表要认真正确对待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以积极的态度听取评议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真正使评议工作起到解决问

题、提高代表自身素质、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