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汇报

*县有效的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全力做好了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省司法厅、省最高人民法院、省公安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两个,即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和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信息库。通过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相互配合,采取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资格审查、随机抽选等各项工作,拟确定*名人民陪审员,其中党员*人,群众*人,女性*人,本科学历*人,大专*人,中专*人,高中*人。具体选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选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推进司法、法院、公安的相互融洽对接,落实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局长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县法院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司法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基层股专干、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为副主任,印发了《*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由*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行文明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组织召开了相关工作部署会议,传达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文件精神,动员全体机关司法干警,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一法一办法”,按照“一法一办法”和*文件的要求,全力做好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

二、整合资源,融入职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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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选任工作日常管理,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五次,研究安排我县人民陪审员常规工作,及时向选任领导小组报告选任工作情况,保障选任工作正常进行

二是细化了选任工作内容,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司法所、法院、治安大队开展选任前业务培训,印发培训资料*本、个人申请表*份、组织推荐表*份,有效的实施了“一法一办法”的规定

三是严格执行了选任程序,通过人大内司委、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相关科股室密切沟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征询意见并张榜公示,按照工作步骤不折不扣的落实选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