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全力打造“平安*”

平安创建活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按照建设“平安四川”的总体要求,在正确分析全省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是立足于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稳定工作的领导,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因此,这项活动既是党和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利在百姓,惠及社会。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意见,我市决定从2005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到2007年,全市要基本实现社会治安总体平稳,刑事发案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刑事治安案件、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群防群治工作明显走在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上升,使我市成为全省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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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主要内容为“十抓”。一抓责任落实。搞好平安创建,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责任,必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地把平安创建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五个统筹”和“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做到统筹规划、统筹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在平安创建中的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检查督促。对因为不重视平安创建而发生问题的地方,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二抓打击整治。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必须健全完善“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确定切合实际的打击重点和方式,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地区治安混乱,就整治什么地方。把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不同斗争方式,保持“严打”斗争的强度和力度,“稳、准、狠”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三抓治安防范。进一步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在城乡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构筑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网络,形成全方位、全时段、多层次,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要突出滨海特色,不断深化“平安工程”和“四道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区县”、“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活动,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基层的平安确保全市的平安。四抓依法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交通和消防管理,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公共复杂场所、金融网点等重点部位的防范力度。五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注意排查和及时发现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种不安定因素,及时将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抓基层建设。通过宣传动员和行政手段、市场手段,促使人民群众主动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共同为创建活动献计献策、出资出力,使人人都成为“平安滨海”的创建者和受益者。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按要求配足警力,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基层维稳和防范工作中去。切实加强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和治保、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的防控管理能力,夯实平安创建的基层基础。七抓宣传教育。要结合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采取开展“法制下乡”、“法律进万家”、“法律进社区”等活动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切实抓好“四五”普法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各种文明守法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文明的公共行为方式。不断丰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工具和手段,加强对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抓经费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舍得投入,该花的钱一定要花,该办的事一定要办,在财力上对平安创建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增加投入。将创建“平安滨海”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多渠道发动社会与群众筹措群防群治经费,保证群防群治工作正常开展。九抓工作创新。要从更深层次上研究思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带有战略性、前瞻性、全面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思想,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赋予创建平安活动新的内容,把综治工作与平安创建工作推向前进。十抓工作合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必须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特别是综治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平安创建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找准位置,明确任务,积极参与,发挥好职能作用。既要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平安创建工作,又要立足自身职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构筑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

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要认清“三个关系”。一是平安创建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自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治,使这项工作得到广泛深入开展。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综治措施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改进和加强。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就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适应社会进步和形势变化,经过认真总结探索形成的新载体。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抓好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二是平安创建活动与“平安工程”、“四道防线”建设的关系。“平安工程”和“四道防线”建设已在我市开展近3年,和平安创建活动的目的要求是一致的,是切合滨海实际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载体,是行之有效的具体举措。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在我市就是要切实抓好“平安工程”和“四道防线”建设,在城镇社区和农村进一步健全完善整体联动防范八大体系,构筑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网络,落实防范措施,实现治安防范无缝覆盖,确保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平稳。三是平安创建活动与“创安”、“创模”的关系。平安创建活动一方面要动员全民参与,共同参治,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治安防范,“建好小环境,营造大平安”,因此平安创建活动实际已涵盖了原有的“创安”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的创建实施10年来,已有深远的影响,在我市综治工作中具有先进典型和标杆示范作用,作为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将继续深入开展这项活动。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感、责任感。要坚决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把建设“平安滨海”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头。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有针对性地拿出措施办法,提高驾驭能力和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认识,提高对狠抓落实、持之以恒的认识,提高对工作重心下移的认识,提高把我市建成全省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尽到自己的责任,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