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机电矿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副矿长以上领导以及办公室、财务科、工会、机电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防科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机电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
第三节物资计划管理
第四条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
(一)计划的提报
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区队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
(二)计划的审批
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
(三)计划的变更与撤消
1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机电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机电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
(一)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
(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
(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
(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
(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
(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机电科,由机电
2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计划审批的要求
(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
(二)机电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在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提交公司物资供应科.
第四节物资采购管理
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机电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
(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
(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机电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
(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机电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机电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四)机电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间通知厂家送货,
3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情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机电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机电科采购员应与计划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计划物资不用时,应及时与机电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科联系撤消采购计划.第九条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一)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
(二)审计科、机电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进行调整.
(三)对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机电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
(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
(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都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开,以接受监督.
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
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
4第十一条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
(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
(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
(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
(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
(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
(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
(一)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
5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
(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审阅.
(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
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
第十四条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无计划,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
第八节物资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必须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计划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
6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计划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区队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区队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区队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区队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机电科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区队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
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
第二十条矿所有使用物资均在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
(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
(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
(三)办公室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及回
7收报废车辆等.
(四)机电科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
(一)所有物资均由机电科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
(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
(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机电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
(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
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
第二十三条矿所有出库物资均在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计划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
8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详细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计划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者,对计划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
9次的罚款.
(二)机电科采购物资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
(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计划不及时,延误采购,影响生产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
(四)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计划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五)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超过规定时间,逾期不领用者,对计划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处罚50-1000元.归口管理部门提报计划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计划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计划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
(六)在计划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计划申购,否则,对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
(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并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
(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机电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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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计划员或采购员与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
(十一)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计划发料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
(十三)区队仓库物资的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
(十四)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不按规定跟踪管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管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以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
(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管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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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并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故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以上情形,情节严重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由经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管理科、审计科、机电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管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管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计划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节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矿办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
12贵州晴隆恒盛西南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晴隆县红寨煤矿
物资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矿办公室
编制时间:2014年2月
第二篇: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为保证煤矿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物资储备,加速资金流转,提现集中优势、规模效应,坚持“低成本,优服务,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原则,建立起集中、统
一、全面的物资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物资的计划管理
一、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依据
1、各生产队(部)按照月生产任务和消耗定额以及设备、配件损坏情况,合理编制月物资需求计划。
2、各辅助部门根据月工作任务量或维修计划量以及公司批准的资金使用额度等,合理编制当月物资需求计划。
3、基本建设、维修、安技措物资要以批准的计划编制。
二、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要求
1、物资需求计划以月计划为主,月计划量(或资金总额)的准确率要达到当月物资实际需要量的80%以上。否则,对材料计划单位进行处罚。
2、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为当月的补充计划,每周可报1次。
3、计划编制必须规范,计划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时间、技术要求等必须准确,配件必须注明主机生产厂家,否则不予受理。
4、设备、配件计划应充分考虑生产周期以及供货运输时间,计划应具超前性。
5、各生产部门应明确一名计划员负责计划的编制,并按时向供应部上交采购计划。
三、计划的审核与审批
1、月计划必须经队(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供应部。否则不予受理。
2、公司每月26日前召开物资平衡会审批月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以审批后计划为准。
3、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由分管供应的副总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再报供应部。否则不予受理。
四、计划的受理时间
1、次月计划必须在当月的20日前报供应部。
2、临时计划在每周三上午申报,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需要共同讨论的计划可安排在前一天晚上或当天早上。
五、供应部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管理职责
1、受理月计划后认真审核,既是汇总,表明单价、金额、利库额、预计到货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等。
2、按公司规定,编制号当月需要集中采购的物资计划和自行采购的物资计划。
3、每月26日前将编制好的月计划提交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审批。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储备情况,合理编制采购计划。
4、各单位因计划失误造成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计划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计划经办人承担责任。
5、积极沟通并催促集中采购物资的按时到货(因计划提报单位因生产条件变化,工程项目的增减需要变更时,已到货或已签订合同无法退货的物资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责任该由谁承担。)
6、《采购订单》必须注明生产订单号、数量、预报量、批量、送货数量及到货时间,并送一联审批后的《采购订单》到仓管员,便于仓管员及时合理安排入库。
7、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计划的管理情况,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队(部)提出处罚意见。(罚款额50——200元)
物资的采购管理
一、对供应商实行内部审核签订合同管理
1、建立主要供应商和产品的资质信息档案。
2、由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审核主要供应商品和产品资质信息情况,并确定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和产品。公司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违反公司签订和同的相关规定。
3、公司所采购的各类主要物资原则上必须在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和产品中选择。否则视为违纪。如遇特殊情况,确保超出签订合同供应商范围采购的,则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采购。
二、比质比价管理
1、除招标和特殊的临时采购外,其余各类物资采购均实行比质比价采购。
2、供应部门将部分常用的集中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和市场价格、质量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将基本情况向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3、对签订合同的公司和供应商产品,实行与市场比质比价管理,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采购。
4、对公司自行采购的批量和价值高的物资,实行供应部门填写比质比价表,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管理办法。
三、物资采购的合同和协议管理
1、对公司集中采购的物资,实行签订长期购销合作协议的方式,约定双方的利益和责任。
2、对签订合同的公司和供应商的产品,实行批量签订物资购销合同的方式进行采购与管理。
3、对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根据供应商和所需物资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签订物资购销合同,或签订物资购销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
仓库管理
一、物资的领用
1、各队(部)领用物资以月计划和临时计划为依据,超出计划部分的物资供应部有权拒绝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计划领料的,领料单商必须由分管领导的签字,否则不予发料。
2、各队(部)领用物资必须由材料员(或办事员)统一办理,其余人员领料不予受理。领料员领料时必须先建立总单,再根据不同品种开具不同的领料单,做到一料一单,并建立起相应台账。
3、领料单中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材料员(或办事员)签名,队(部)负责人签名等要填写齐全规范,普通物品经部门主管签字即可,重要物件的领料则必须经更高层领导批准方可生效,否则不予受理。
4、领料人员将领料单交保管员后,一律在库房门口等候,由库房内部工作人员将物资送至库房门口交由领料人员领走。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部(大型材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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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朱道立等著.物流和供应链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付鹏
2011年11日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