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证照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2.公司证照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加锁存放于安全柜内

3.由总经理办公室建立证照台账并定期核对台账记录与证照原件,保证二者相符

4.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拿出总经理办公室

5.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证照(包括管理证照人员)。对于非法使用证照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6.使用证照必须登记,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时间、归还日期等

7.管理证照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所属分公司证照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二篇:证照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证照管理,规范使用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涉及oa流程或模块:证照管理/制度管理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事业部。

四、职责与范围

(一)管理职责

1.相关证照按照权属原则由权属单位管理。集团行政部是全集团证照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集团的证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培训。(事业部因工作需要须保管相关证照时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管理直接责任人

(二)根据集团经营管理实际,证照分为以下四大类:

1.一类证(权证类)。由政府职能部门核准或颁发的权属证明,包括国土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他项产权证等。

2.二类证(资质类)。企业资质类证明等,包括资质等级证书、各行业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证件等。

3.三类证(经营类)。由金融部门(单位)颁发的各类有效证件如贷款卡等、购置税完税证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4.其他类。企业所获的各类荣誉证、牌、匾;由社会团体颁发的相关证照如会员证、理事证等。

五、证照办理

(一)工作职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证照办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审批及办理流程

1.一类证的办理

单位(部门)经办人员提出申请(附表一)→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集团副总裁审批→经办人员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他项权证的办理按照融资贷款抵押审批程序执行,由资金管理部门单项贷款办理人员办理。

2.二类证的办理

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附表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集团副总裁审批→指定经办人员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3.三类证的办理

经办人员提出申请(附表一)→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审批→集团副总裁审批→经办人员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其中:

贷款卡的办理。资金部门或财务部门经办人员提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集团分管资金的副总裁审批(集团贷款卡由分管资金副总裁审核,由总裁或总裁授权委托人审批)→由经办人办理。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本单位提出申请→事业部副总监或集团

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或总裁授权委托人审批→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单位财务部门提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上一级财务负责人审批→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六、证照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一类证(权证类)。原则上由集团行政部负责管理。(目前暂定行政部档案管理岗管理)

2.二类证(资质类):由证照单位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3.三类证(经营类):

(1)由金融部门(单位)颁发的各类有效证件,如贷款卡等由集团财务部管理;

(2)机动车辆登记证,集团的由行政部管理,事业部由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3)购置税完税证明由财务部门管理;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由单位行政部门管理;

(5)税务登记证由单位财务部管理。

4.其他类。由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七、管理流程

证照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及时履行正式交接手续,交由证照使用单位的专管员管理→证照的移交由单位负责人监交→证照交接完成后,证照专管员及时建档登记→证照复印件报行政部备案。

八、管理要求

(一)专管员建档登记项目包括证照名称、办理部门、数量、登记日期、启用时间、有效期限、年审年检情况等。建立证照目录表,报行政部备案,行政部在核实后建立全集团证照总目录表,并进行动态信息管理。

(二)各事业部因工作需要须保管证照的,应设证照专管员。各事业部提出专管员建议名单,经集团行政部确认并授权后负责单位证照的管理。证照专管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调动或离职,确因工作需要调整、调动或离职的,应报行政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一般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监交,重点单位应由集团行政部委托相关人员监交。

(三)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证照管理实施细则,添置保管设备,确保各类证照妥善保管。一旦发现被盗或丢失,应立即逐级报告并及时补办。

九、证照使用

(一)证照使用及审批流程

使用人填写申请表(附表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申请提出人履行借出手续。其中:

1.牵涉到担保、抵押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使用人单位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分管资金副总裁审核,由总裁批准。审批程序完结后,再由申请提出人履行借出手续。

2.使用贷款卡时,按照资金贷款审批程序一并审核、审批

3.使用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须经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批准

4.使用税务登记证,应先填写使用申请单,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出

(二)工作要求:

1.借用证照一般使用副本,若需借用正本,应在审批表中特别注明

2.使用证照复印件时,证照专管员须加盖附有“与原件无异”、“使用用途”和“有效期限”等内容的蓝色印章,无印章时须由证照专管员手写注明

3.证照原件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归档并办理登记手续。(附表一)

十、年检年审

证照年检年审由本单位综合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收费证、资质等级证的年检(审),由法律事务中心负责督办;税务证、贷款卡等由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办;其它证照由总裁办负责督办。

十一、变更和注销

(一)工作流程

单位专业部门提出,拟写书面申请→单位分管领导和第一负责人审核→报集团行政副总裁审批后办理相关证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毕需要报集团总裁办备案。

(二)注销证照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办理

十四、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十五、本制度经集团总裁办批准、工会职代会通过后发布,自签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文件同时

废止。

附表一:证照使用登记表

主题词:证照管理规定

呈报:董事会

抄送:总裁办、工会

发送: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

拟文:集团行政部

存档:集团行政部档案管理岗

第三篇:证照管理制度证照管理制度

为加强证照管理,确保营运畅通、安全,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1、证照归口公司营运部管理,部门经理负责证照管理制度的全面实施;

2、营运部负责健全各项证照管理台帐,及时办理,按时发放;

3、营运部办理各项随车证照,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监督;

4、凡司属车辆必须“三证”齐全方能上岗;

5、驾驶员办理服务资格证必须是长沙本地户口,三年驾龄以上,并执有长沙市公用事业局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非本地户口必须执有长沙市的暂住证;

6、行业禁入人员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不得为其办理随车证照;

7、随车证照必须及时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8、证照缺失的需及时到营运部办理补发手续;

9、营运部保证随车证照的齐全,缺失证照补办费用由缺失过失一方承担

10、证照核发单位有权吊销证照,营运部有权依照《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变更证照的执有人

第四篇:证照管理制度证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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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发现伪造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证、照和印章时,应立即向总公司汇报,由总公司配合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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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