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城乡增减挂钩信息系统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闽国土资函„2005‟118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上报
《福建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的函
国土资源部地勘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勘查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现按要求报送给你司。
附:福建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印章)
二○○五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地质勘查注册登记方案函
抄送。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厅领导,存档。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05年6月9日印发
福建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
为了搞好我省地质勘查注册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412号令、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勘查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加强地勘行业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促进我省地勘队伍改革与发展,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资源保障和地质科学支持。
二、工作目标
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1、依法行政,规范办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2、保证工作质量,经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单位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3、确保2005年12月底全面完成首次注册登记工作任务。
(二)实施步骤
首次注册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30日),在本阶段,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建立注册登记工作责任制,明确核定过程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定核定工作规程和工作责任表。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注册登记标准和条件公开,办事过程公开,核定结果公开。接受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加强工作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省厅与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省厅与地勘单位主管局、省厅内部处室之间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注册登记工作的检查指导,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