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县**事业改革稳定的政治局面,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找文章到☆第1文秘wenmi1.com(http://www.wenmi1.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1、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2、将信访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小组的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定期排查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将越信、集访苗头消除在荫芽状态。
3、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县**局每月5日、15日、25日为信访接待日,各单位要和县局统一起来,排好值班表,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4、要制定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相关领导责任,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坚决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5、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对群众集体上访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
上访的过激行为,要认真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对少数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果断加以处理。
二、责任追究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群众来信来访应当处理而不及时处理,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对突发性信访事件不及时上报或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贻误处理问题时机,导致群众越级上
访、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
2、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拖延不办,逾期不能报结,且又不主动说明原因的;对已发现的集访苗头,既不做稳定工作,又不及时向上级报告,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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