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思考

党的十六大庄严提出。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纲领,它标志着中国开始迈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地处浙南山区的*县,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经济与智力资源薄弱、区位条件较差的浙江省25个欠发达地区之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更为艰巨,时间更加紧迫。

一、现时经济状况与“全面小康”的距离

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小康”目标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鉴于政治、文化上的一些因素很难量化,国家从定量的角度提出经济发展目标(基本目标),结合*实际,选择部分指标与我们的现时状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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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全国*年人均1270美元,全省为2895美元,到2020年将达到3000美元。*县*年为5112元人民币,按当前汇率折算为618美元,仅是全国和全省水平的48.7%、21.3%。按翻二番目标和近几年*实际gdp增速计算,2020年可达到24000元,折合2900美元,仅相当于全国、全省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水平,落后15年;按全国人均3000美元目标计算,2020年我县人均gdp必须达到25000元人民币。

(三)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国*年为2936元,全省为6096元,到2020年达到36000元。*县*年2749元,占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93.6%和45.1%,要达到国家目标需平均以16.9%的速度递增。过去19年我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速为16.3%,“十五计划”只为8%。今后20年,必须保持16%的速度,目标才能基本可以实现。

(四)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全国*年为47.2%,全省为38%,到2020年要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