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思考
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思考
实事求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做好信息工作的根本要求。具体到信息报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上级及时了解情况、正确决策的可靠保障。但在实践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难成了基层信息工作中带有普遍性问题,虽然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已相继出台,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间和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往存在的迟报、瞒报、不报等现象得到了较好遏制,但少数地方问题还依然存在,从某种程度讲,已经制约了应急工作职能的发挥。究其原因,不是应急工作人员不愿报,而是不敢报,编写出来了不让报,有时还遭到歧视甚至打击报复,于是对上级只报一些日常性的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而把一些具有政治敏感性的突发事件藏起来不报,或者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既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因此,我们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要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主渠道”的优势和作用,突出重点,不断探索新办法,切实加强对重大紧急突发信息的报送工作。
不断端正各级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
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种矛盾交织,不稳定因素增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很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事关工作大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准确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有利于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迟报、漏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将直接影响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和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进行,容易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如在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上,一些地方怕上报后影响当地安全生产统计指标,影响年终评选表模,所以瞒着不报,直到事件升级后解决不了才不得不上报,结果已失去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期,造成了上级政府工作的被动。任何地方,出些重大紧急事件总是难免的,是成绩,你不报喜也跑不了;是问题,你不报照样也脱不掉。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谋之”,少一点私心杂念,多一点为群众解难题,为社会办实事的服务观念,多为信息工作人员撑腰打气,支持他们如实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不给如实报信息捅了漏子的同志找岔子,打板子。只要这样做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难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较好地解决。对此,各级领导同志应有清醒的认识、正确的态度,认清实事求是的重要性,认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报的利害关系。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硬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应以专报信息的形式书面报送,报告材料必须经相关责任人签发,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更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在规定时限内未全部核实的,应报告已掌握的情况,不得以核实情况为由迟报、漏报或瞒报。来不及报告详细情况的,可先初报,然后根据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有序。
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
加强领导是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的前提,各地应切实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负总责,并妥善做好信息报送和应对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快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尽快组建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办公场所,整合资源,规范运作,实现上下联动、快速反应。有关部门也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或特殊、敏感时期,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24小时在岗带班,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与应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如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也应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用计算机网络处理和传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确保政务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