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五篇]

xx医院医疗保险违规管理制度(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杜绝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维护医院正当利益,保障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xxx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xxx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制定本办法。

基本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协议内容,强化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的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参保人员诚信记录制度。

有关要求。各级医务人员认真负责,认真核查医保患者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发现人证不符或是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医保部门,并拒绝将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处理方式:发生以下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对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2、全额退赔医保报付资金,并扣除1-3个月绩效工资,

3、全院通报批评,并在科内做出书面深刻检查

一、门诊管理

1.疾病诊断与所开具药品不相符,“特、慢病”用药超出限制范围

2.涂改伪造门诊病历,检查项目及结果在门诊病历内无记录或与记录不相符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9.收费项目与病历记录不相符,各项检查报告单缺失,检查治疗与病情不相符,高额医用材料使用在病历中无相关记录(内置材料应粘贴标签)

xxx人民医院医保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