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障统计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35号)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劳动保障系统统计工作的基本情况,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服务,我部对全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地区的统计工作得到了加强,同时也发现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
劳动保障统计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项劳动保障统计数据既是制定劳动保障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又是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社情民意的最直接体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增强对新时期劳动保障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部党组提出的“抓落实、抓管理、抓调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经费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为统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重视和加强统计队伍的建设,充实统计人员队伍,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切实保证统计制度的落实和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要进一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对劳动保障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和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逐步实现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二、加强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发挥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都要明确一个处(室)负责统计的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协调劳动保障部门与其他部门在统计方面的关系,制定本地区统计工作制度,并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统一对外”的原则,规划制定本地区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对外发布和提供有关统计信息资料。重要数据的公开发布和对外提供,要进行统一审批,坚决制止数出多门、重复统计、数据相互矛盾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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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加强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是劳动保障统计的关键,也是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的重要环节。各地要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尤其是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劳动保障问题,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不断提高分析预测水平,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努力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季度形势分析和年度公报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六、充分开发和利用现有统计资源,提高统计工作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劳动保障统计应立足于面向领导、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劳动者提供统计咨询和统计服务。要加强对已有统计数据资料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要通过整理历史资料、整合不同来源的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企业加快发展和劳动者合理定位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和建议。要通过统计报告、统计数据、统计图表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反映劳动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报刊、书籍、磁介质以及网络等,广泛发布相关统计资料,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高统计数据的处理质量和效率。从20****年年报起,各地区上报劳动保障部的定期统计报表和规定的重要信息(除密级件或其他特殊原因之外),都要争取通过网络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