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制度及职责
行政村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参考
一、行政村统计工作制度
1、行政村统计工作由村委会主任负责,可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由村助理会计兼任统计人员,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
2、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依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村范围内的各类经济和社会调查,准确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3、行政村和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均要依法办理统计单位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4、行政村统计人员应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参加继续教育和统计业务培训。
5、重视统计基础建设,改善统计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电脑等设备,建立统计单位名录库活页册,搜索资料统计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加强统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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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积极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思想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各项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的管理,确保基层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6、按照统计报表报送制度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经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
7、按照统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在次年三月底前,对前一年的村级统计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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