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薛城区国家税务局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市、区文明委及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国税,服务科学发展。截止目前,我局已连续5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沙沟分局连续9年保持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城区分局荣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所属分局全部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及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整个国税系统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满堂红。

一、健全创建机制,确保文明建设“四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始终把创建文明活动作为提高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本保证,作为树立崭新国税形象、推进依法规范执法、文明高效办税的载体。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结合的精神文明创建队伍,推动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三是制度落实到位。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国税工作中去。四是加大投入,软硬件建设到位,为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突出“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塑造国税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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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的工作部署,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薛城国税局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提升层次,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分工。对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与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薛城国税局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区系统,分解任务目标,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把创城工作贯穿于国税工作的方方面面。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快速落实。按照薛城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国税实际,坚持提升层次、保位争先,明确重点。四是加大检查,强化督察考核。建立效能督察制度,把创建活动考核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继续保持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认真总结创建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以创建促行风、用行风带服务,把“纳税人的要求,我们的追求”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强化国税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力争通过扎实的创建工作促进薛城国税的整体工作再上台阶,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