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税文化建设构建国税先进文化的指导性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和扩大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开展的“三创一树”主题活动的成果,持续加强和改进全市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基层建设工作,与时俱进打造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优化税收服务,树好国税形象,决定在全市国税系统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强力推进先进国税文化的构建。现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践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以人为本,重在实效,切实用文化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扎实措施,整合和激活包括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在内的原有干部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举措,整体提升国税管理水平,创造塑造人、引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新氛围、新机制,用先进文化铸就国税发展之魂,为国税的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推进依法治税,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市争创“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内涵:

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以“以人为本”的文化管理为主线,以促进国税事业持续发展与广大国税干部个人全面发展最佳结合为目标,以构建先进的国税精神观念文化、制度行为文化、物质形象文化为体系。

主线。贯彻“以人为本”的文化管理。

文化管理相对传统行政管理而言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要切实以文化管理理念改革传统行政管理模式,提升国税管理层次。在管理重点上,逐步实现由以“事”为重点的管理,转向以“人”为核心的管理,把激发国税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治局、治队、治税的第一要务,使蕴含于干部队伍的智慧、潜能真正成为国税发展的原动力;在管理手段上,逐步实现由刚性管理转向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以柔性管理为主,高度重视干部的思想情绪、自身需求、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对管理的抵触情绪,最有效地把组织要求转化为干部个人自发、自动、自觉的行动;在管理导向上,逐步实现由强调“他律”转向强调干部“自律”,倡导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觉完善,激发干部的主体意识,激活干部在国税事业的发展争作贡献的热情和信心。

目标。努力促进国税事业持续发展与广大国税干部个人全面发展的最佳结合。

切实把干部自我价值的实现纳入到国税事业的整体发展之中,激发干部的荣誉感、成就感和归宿感。努力实现集体与个人发展目标的统一,构筑全体国税人的共同愿景、共同目标。努力促进发展机会与个人发展需求的相互适应,为干部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创造更为广阔的舞台和更为通畅的渠道。努力健全对干部个人业绩的考核、评价体系,把工作实绩与物质、精神各项激励措施紧紧挂钩,做到奖惩有度,贬褒分明。努力强化“以国税为荣,为国税争光”的集体荣誉感,使广大干部在感情认同上与国税结为密不可分的共同体。

内容体系:

1、构建先进国税精神观念文化。精神观念文化作为国税文化的核心,是整个国税文化的深层部分,它决定着制度行为文化、物质形象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构建国税精神观念文化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全市国税系统大力弘扬“团结拼搏、务实进取、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国税精神,践行“热爱税收、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文明办税”的国税职业道德标准,培养“爱业、敬业、精业、创业”的国税团队意识,浓厚“团结和谐、心情舒畅、充满活力、催人奋进”的机关风气,充分发挥国税精神观念文化的导向、凝聚功能。

2、构建先进国税制度行为文化。制度行为文化是国税文化的中间层,主要包括各类工作制度、责任制度、民主制度、激励制度以及在这些制度下形成的国税干部稳定的行为规范。构建国税制度行为文化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以先进管理理论为指导,不断改革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行政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措施,努力形成高效、严密、协调、规范的政务、事务、财务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促进干部养成规范的执法行为、办税行为和文明的日常生活行为,发挥制度行为文化的激励、约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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