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县工信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金安字〔2021〕24号),现制定全县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

二、督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危化品生产企业。

三、督查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等;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及备案、安全总监设立、企业值班值守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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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镇街、产业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分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实现全县危化品行业内上下安全生产一盘棋,全力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部署行动。有关镇街、产业园对照本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建立台账。督促辖区内各危化品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切实做好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局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建立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镇街、产业园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不间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移交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执行不力者上报县安委会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