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城区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确定从10月下旬开始到1月31日止,在全市开展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为主题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严密的责任体系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不留后患,全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综合自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自查。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二)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四、阶段划分
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下旬。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凡企业单位能够自己解决的,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需要由部门协调解决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加以解决。
各负其责,监督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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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镇(街道),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镇(街道)、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大检查报告,于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