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2014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守安全红线,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察执法,深入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及“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全县计划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5座。
(三)巩固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新建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一年内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四)着力提高矿山企业规模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
1、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和安全、环保监察执法力度,通过资源整合关闭一批、行政执法制约一批、市场机制淘汰一批,切实整顿关闭“小、散、差”矿山。
2、和相关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密切协调配合,持续开展矿产资源整合、矿山取缔关闭及关闭矿山后续工作。
3、认真落实《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配套政策》,严格控制金属非金属矿山总量。
(二)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力度
4、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5、建立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重大隐患及风险要向职工公告。
6、深入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要按照尾矿库安全评估制定的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治理措施对下游1000米内存在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进行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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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8、采取自学、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参加专业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对县、乡两级安监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一次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19、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大力推广新员工师傅带徒弟制度。特别要加强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