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一时期全国一些地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7月下旬以来,我县也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故各乡镇、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弦,做到警钟长鸣,思想上不得有丝毫麻痹和松懈。按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非煤矿山。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透水、冒顶、片帮、中毒、坍塌、爆炸事故等重特大事故。以整顿治理非法采矿为重点,加强对小型非煤矿山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
危险化学品。加大对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安全措施等方面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查“三违”,抓整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检查,严把安全准入关,从源头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烟花爆竹。一手抓企业打基础上水平,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一手抓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加大“打非”行政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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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和“指导意见”以及《黟县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07]32号)精神,突出抓好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搞好自查自改,对各个环节、场所和岗位,逐一排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期限的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工作
督促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严格措施,严密监控。建立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是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的地区要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直接或间接引发矿山水害、建筑施工坍塌、尾矿库垮坝和交通运输等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防运输过程中发生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和爆炸事故。保证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完好充备,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投入不到位,事故施救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