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救援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救援工作,规范医院内部医疗救援工作的管理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就加强我省医院医疗救援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医院医疗救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提高医院各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具有意外性、突发性、扩展迅速、危害严重的特点,医疗救援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管理网络。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加强医院医疗救援的管理,采用先进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与医疗救援的水平,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医院医疗救援应急处理工作制度,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使医院医疗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在医疗救援工作中,各级卫生部门通力合作,应急工作人员及医疗救援设备和物资应迅速到位,充分发挥卫生专业人员的作用,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报告、处理、稳定等工作。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处理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好医疗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规划应急投入、队伍建设、物资供应等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做到平战结合、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好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演习。
二、医院医疗救援组织体系
(三)各医院成立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医疗救援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在所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医院各科室及相关部门在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专家组由各专业有经验的专家教授组成,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并具体负责医疗救援的指导工作。
医疗救援小组由临床科室技术骨干组成,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后勤保障小组由总务科、药剂科、器械科等组成,保证医疗救援所需的医疗物资、器械、药品的供应和储备。
三、医院医疗救援程序及操作流程
(四)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和响应
医院应严格遵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中有关医疗救援的分级和响应原则。
(五)急诊抢救
医院接收到医疗救援指令后,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启动医疗救援预案。医疗救援小组依据伤情、病情对伤病员进行分级、分类,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指导医疗救援小组开展医疗救援,协调落实医疗物资、器械、药品、用血的供应和储备。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医院应急队伍应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实施抢救的过程中,切实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六)伤病员转送
伤病员数量超出急诊科容纳量,伤病员生命体征平稳或急需专科手术,可陆续将伤病员转送至有关专科、icu、手术室或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同时需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诊记录,由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情况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或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七)医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操作流程
1、急性传染病患者的救治
医院在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关急性传染病的患者后,立即启动传染病的救治方案,做好传染病的救治和隔离工作以及医务人员的防护与医疗垃圾的处理工作。
(1)医院设立独立的医疗单元接收传染病患者,同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采用相应的防护和隔离措施。
(2)医院组织专家小组,对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有效医疗防护措施和救治方案,组织和指导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3)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及时将传染病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单位。
(4)医疗流程:
2、急性群体性中毒患者的救治
医院在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急性群体性中毒患者后,立即启动急性群体性中毒患者的救治预案,成立中毒事件的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做好群体性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1)医院组织专家小组,对急性群体中毒的毒物性质及毒理学特征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有效医疗防护措施,组织和指导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对不明原因中毒事件要立即通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协调落实医疗物资、器械、解毒药品的供应和储备,在全院范围调配床位,保证中毒病人的安置与救治。
(3)当超出本院救治能力时,应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需要请求外地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本地其他医疗机构的援助。
(4)医疗流程:
中毒患者
急诊科接诊大厅
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保卫科
检查分类,分轻、中、重三组
通知卫监、疾控、食监人员调查
实验室毒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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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毒物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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