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卫生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建立和完善高效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公众环境卫生参与意识,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位,实现环境卫生责任“无交叉、无空白、全覆盖”的目标,切实提高街道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发放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街道成立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城管监察大队北太平庄分队常务副队长
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科长
组员: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城管监察大队北太平庄分队副队长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主任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2、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积极作用,在社区中广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街道组织走访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达成共识。
二、认真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确认、责任人确定工作
1、街道抽调城市综合管理科、监察分队、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及社区服务中心各一人,组成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科和地区爱卫会。
2、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确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的确定和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3、办公室主要承担: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城管监察分队负责督促社会单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对不履行责任或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街道保洁中心负责加强对本单位责任区的保洁和对社区卫生保洁的指导工作,同时负责街道对环境卫生的突击、抢修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将借此次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之际,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