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退役军人保障法心得体会三篇

,欢迎品鉴。

20xx年退役军人保障法心得体会一: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依法依规、文明高效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体会20xx年xx月xx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共10章85条,涵盖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方面内容,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

我们要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对照法律规范,分析我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颁布施行将解除退役军人离开军营回归社会的后顾之忧,优化政府退役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对确保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更好地维护和保障退役军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退役军人保障法》对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了这部法律,意味着我国千千万万的退役军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将有法可依,尤其对军人退役后的安置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为军人退役后的‘出路’问题指明了方向,意义不可小觑。

《退役军人保障法》突出了贡献、参战、荣誉、帮扶、保障5个导向。在激励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参战军人优先优待、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困难帮扶、创业扶持、权益维护等保障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过程中,我们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总要求,在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方面制定更加细化、更加优待、更高标准的配套措施,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时,要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如结合明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选树100名退役军人进行典型宣传,以提升全市退役军人的尊崇感和获得感。

我们要广泛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广泛学习,为守法、执法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形成拥护支持《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同时,发挥一些专门部门的作用,深入基层,到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全面准确理解把握《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精神实质。

20xx年退役军人保障法心得体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内容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85条。法律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

一要充分认识《保障法》的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军思想,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

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还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构建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的有力支撑,更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客观需要。

二要学习宣传《保障法》的内涵要义,这是当前我国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全系统干部一方面要根据自身实际工作,组织各种专题学习会,深刻领会《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内涵要义,务必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大力推动《保障法》全社会宣传,切实形成浓厚氛围。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第四,尽快建立和完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卡(证)机制。退役军人持卡(证)可在公共服务窗口享受优先优待服务,在就业、创业、教育、养老、医疗、住房、文化、公共交通、生活等方面享受优先优待服务等。

第五,充分利用好现代高科技手段。各级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搭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的平台,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转办督办的机制。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引导和帮助广大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为广大退役军人撑起了保护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和关爱。作为新时代的退役军人,理应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保持永不褪色的军人本色,模范遵守宪法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做一个值得全社会尊重的新时代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