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图书馆的馆舍建设、藏书数量、图书馆的管理与利用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存在着很多共性问题,如图书馆面积较小、阅览室形同虚设、藏书结构不合理、管理员兼而不做、图书馆利用率较低等。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发挥图书馆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年”活动中,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图书馆中长期发展规划,从政府整体规划的角度加快发展步伐。

(二)中小学图书馆(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要拔出专项经费给全市高中、初中、乡镇中心学校图书馆(室)配置电脑、打印机、图书管理软件、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等。图书管理员实现人手一台办公用计算机,在现有的基础上,建设和优化支持数字化、电子化的图书馆环境。每年验收的20%标准化学校要建立数字化图书馆,有条件的学校要尝试以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为主的新的图书模式,要逐步实现图书馆计算机管理,加强图书馆(室)与校园网的结合,通过计算机自由检索书目,打卡借阅,或能在校园网上自由阅读,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教室要有图书角、期刊架,学校的走廊、大厅应有师生阅读的桌椅,营造读书的氛围。到2012年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装备基本达到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三)图书管理队伍技术能力建设。各校要根据办学规模、资源数量、服务项目配备相应的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对图书馆工作的关键业务部门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不断对现有人员有计划、分层次地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在适当时候对图书馆员进行业务知识考核,将图书馆员职责发挥、业务知识水平、业务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全市教师业务知识考核管理评价体系,使图书馆管理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加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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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及市直中学要积极参加省级图书馆示范县(区)、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合格县市区”和“示范性中小学图书馆”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图书馆示范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组织图书馆应用现场观摩会、读书活动现场会、读书成果评选等活动,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把参与读书活动情况作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获奖学生授予特长生,在中考录取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建立每三年组织一次图书馆工作先进表彰、每两年组织一次图书管理能手认定工作制度,对专职图书馆员的管理和使用与专职科任教师同等对待,逐步建立图书使用与教学效果相挂钩的评估激励机制,激励学校、教师发挥图书馆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课题(项目)带动。要加强图书馆应用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借助科研机构的力量和专家智慧,以图书馆应用课题研究为抓手,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促进基础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研究”等课题为载体,积极探索如何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使用模式、数字化图书馆资源的整合、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的应用、读书活动的开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增强图书管理队伍的科研能力,促进图书馆的科学发展。

(五)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督导检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的综合督导评估进行量化考核,每学年末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