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廉政文化宣教总结
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纪委反腐倡廉工作要求,今年。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创新形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理论
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一)廉政文化进机关。局纪委牵头利用每月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廉政文化教育12次,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12部,引导机关干部树立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高尚道德情操,增强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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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2011年,在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活动中,因职工违法工作纪律诫勉谈话2人;针对林业系统实际情况,我委进行了全面自查剖析,结合林业实际,新建立“四项制度”,加强林业职工管理。一是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职工工作、个人、家庭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因重大事项未报告并发生违纪行为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目标奖、待岗、免去行政或技术职务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二是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述职制度,述职对象为机关职能股室、基层林业站、检查站、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述职内容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述职报告分为半年、年度述职。三是提醒谈话制度,局纪委针对不同时期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每季度对机关股室、基层林业站、检查站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四是政风行风群众评议制度,在全县林业系统开展政风行风群众评议活动,在重点林区乡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10名,拓宽信息来源,实时掌握政风行风动态,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年终组织群众测评,并将群众评议结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切实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和自律意识。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面向全党、全社会的任务,具有基础性、长期性、持久性的特点。2011年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我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宣教”作用,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全县林业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了林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