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的管理办法

1.背景

针对工程项目中存在延期,缺乏,拖欠移交档案资料的情况,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问题在于:

1.1档案的形成部门(工程团队)对工程档案形成及归档重视不够1.2存在拖欠档案资料情况1.3人员调整导致1.4材料人员的精力不够1.5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准备不充分

2.目的

会议达成的共识是:

2.1工程档案(软件)是产品的一个组成重要组成部分,与建筑产品(硬件)同样重要;

2.2工程档案对后期加强售后服务,提升客户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建筑档案的管理3.实施前提

3.1依据公司的qehs-dcc-w04建筑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来对档案资料进行管理3.2工程档案的内容包括在上述实施办法的文档中

4.职责划分

4.1工程部经理对现场档案资料的质量(完备,真实,及时性)负全责4.2质量安全部门对档案资料进行监督并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4.3公司档案部门负责对项目材料员的档案资料管理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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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移交的质量作为对工程部的一个考核指标。档案资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移交,工程部经理必须书面说明原因,经上二级主管签字认可,否则将延迟公司对该工程的财务结算及业绩兑现。年底对移交工作突出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嘉奖。

起草部门:营运部日期:20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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