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撤并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研究

摘要。农村公共文化供给程度及效率的提高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工作。文章通过梳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乡村撤并前后的不同表现,重点剖析了撤并后农村公共服务提供商面临的困境,并就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治理路径。

关键词:乡村撤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主体

一、乡村撤并前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撤并前的农村虽然经受了市场浪潮的冲击与裹挟,但是其文化供给仍建立在本村内部熟人社会的基础之上,并且维系着村庄内部自身特有文化的生长及本村村民对低层次公共文化的消费。归纳来看,撤并前村庄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村庄内部拥有独立的文化机制。村庄不仅仅是农民生活的聚居地,也是农村文化滋生和繁衍的来源地。农民生于斯,长于斯,通过世世代代的更迭形成区别于他处的独有文化生态。村庄环境若处于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其内生的文化属性也就会慢慢凸显,进而形成村庄内部社会化活动,使得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具有某种特有的文化习惯。

(二)村庄范围内的熟人社会底色。在市场化浪潮的席卷下,如今的农村已然不是费孝通先生当年描述的乡土社会。但由于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具有的显著的封闭性、稳固性,身处村庄内的人际交往半径仍非常有限,有限的人际交往又较为注重交往质量和频次,这就形成了具有熟人社会底色的农村人际文化。

(三)本村自有文化设施仍具效用。无论建设质量高低,村庄内有其供应内部成员所用的文化设施,如村广场、戏台子、抑或是道路交错的空旷地带。村庄成员出于习惯等原因,三三俩俩聚集于此、聊天说地。通过彼此的交流、拉家常,村民大量的无用时间就可以得到有效使用。县乡一级的设在村庄的文化基站,虽然存在运作低效、人浮于事的情况,但仍发挥着基层党建和行政组织的文化宣传作用。

二、乡村撤并后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

在乡村撤并之后,农村文化生活呈现出新的样态。从原来平面式的生活转向“城市”一般的纵向生活,从熟悉的村庄迁往不甚熟悉的中心村或者建制镇,农民无论是经济生活方式还是心理活动方面都承受着巨大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乡土记忆层面上原乡概念的瓦解、世俗生活层面上“农民上楼”后原有的庭院生活方式消逝、传统文化层面上出现了断裂和难以接续、人际交往层面原有的熟人社会底色彻底淡去。这些出现的新样态导致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基础悄然改变,具体体现在:

(一)传统文化从村庄独有到合村无有在乡村撤并的过程中,部分村庄原有的传统特有文化经受了撕裂甚至面临消亡的结局。有些村庄主体为使其文化不消逝,在撤并之后选择联合中心村镇共建其特有文化。失去了原乡独有的场域及农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景象,共建文化就没有建立的根基,保留下徒有形式的表演失去了真正的灵魂,因此被撤并的村庄文化难免会经历独有到共有到无有的过程。植根乡土的内核文化在去乡村化的村镇中越发淡化,即便保留下来的更多是作为符号意义的特色和品牌,某种程度上这种被升级和政绩化的包装,已经脱离了文化本身对生活的引导,而变为一种仅供观赏的特色产品而已。特别是原有的村落、河流、民居、古树、宗祠等等物质和非物质的记忆,可能因为世代居民的离开,而被工业化农业的大潮冲洗,瞬间荡然无存;而成为新村镇的居民后,其生产生活方式可能会发生巨大变化,一些传统技艺和价值观念将不被承认或失去“用武之地”。某种程度上,对新环境和生活的适应,根本上是对文化和社会的适应。具体到每个个体就是被认可、被接纳、被尊重,自我认同、获得自尊和融入“社区共同体”的过程,外村人的原有不同多大程度上被照顾,还是被强制“统一”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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