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保局按照《*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调整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不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政治的高度和思想上的自觉推进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拓展,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稳得住、巩固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和建立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的医疗保障长效机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把《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统一思想,谋划整改,指挥调度,狠抓落实。

二是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巩固拓展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待遇保障科负责牵头医疗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参与,根据职能分工,合力做好“三农”医疗保障工作。

三是深入谋划完善制度政策。按照国家、省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健全重特大疾病和医疗救助政策,出台《*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工作取得成效

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医保工作职责,扎实推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

一是实现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对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参保及特殊群体参保情况进行多次调度督导。2023年截止到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万人,其中:特困人员(*人)、农村低保对象(*人)、监测人口(*人)分类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资助参保金额达*.*亿元,同时常态化做好特殊群体的动态参保工作。

二是规范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健康脱贫综合保障政策转换到三重保障制度后,实现梯次减负的功能,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截止到*月底,重点救助对象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万元,医疗救助*.*万元,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

三是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机制。贯彻落实《*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号)及《中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农工组(20*)*号)文件有关要求,市医保局每月*日前将符合监测标准的人员信息推送至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截止到2023年*月份,已推送*次,共计*人,其中,监测人口年度个人自付就医金额大于*.*万元的*人,脱贫人口和普通群众年度个人自付就医金额大于*万元的*人。今年,收到乡村振兴部门新纳入监测人口*人,及时动态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标记,确保其医保相关待遇及时享受,充分发挥了部门监测预警的作用。

四是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

1.就医结算“一码通办”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医保局对全市三级及日均结算超*笔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对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全流程的各场景进行逐一摸排,*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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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数据安全互通机制,确保及时掌握特殊群体的情况变化,做好特殊群体以及广大居民的医保服务工作

二是继续提高经办能力,持续加强乡镇医保服务站建设,做好基层医保服务工作,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做好日常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让医保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结合考核评估存在问题整改,重点聚焦参保群众在就医负担重、报销不方便方面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