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合集五篇]
第一篇: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有关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是在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指导下,具体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从事交通行业工种的劳动者实施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政策,具体承担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交通行业工种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
二、负责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本地区、本单位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站建设工作;
三、根据国家和交通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检查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工作;
四、按照部鉴定中心的规定,做好对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试题的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五、受部鉴定中心的委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考评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按授权范围核发交通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七、开展交通行业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八、协调与地方劳动和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关系;
九、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行业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活动;
十、定期向部鉴定中心汇报本地区、本单位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十
一、承办部鉴定中心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篇:交通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邮电通信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责解析附件八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港务局和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部直属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在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具体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从事交通行业工种的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政策,具体承担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交通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负责规划、审批和管理本地区、本单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
三、负责拟定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检查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工作;
四、按照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规定,做好对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的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五、受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考评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核发规定的交通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七、开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八、协调与地方劳动和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关系;
九、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十、定期向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报本地区、本单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十一、承办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或委派的各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三篇。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省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
2.编制本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建站的条件,负责协助审查及提出建站意见,并指导和督促检査其鉴定工作。
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的请领、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在部的授权范围内,对特许工种的部分试题做好命题工作。
5.负责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的推荐、选聘以及专业考评组的组成及其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和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术能手的评选活动。
9.承办部中心委派的职业技能开发研究项目,开展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10.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料管理和统计分析上报。
11.负责协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2.配合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地方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承办部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鉴定中心日常工作管理。
2.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3.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审定工作。
4.负责本级范围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中心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和总结、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试题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的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收发、保管、整理工作。
8.负责中心收费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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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其他
1.各处应积极完成劳动保障部、国家烟草专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各处负责本部门年度经费计划的预算,由综合管理处汇总,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并按计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