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篇)

(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通过整治和规范,使全市道路运输秩序明显改善,客运市场明显好转,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车容车貌整洁舒适,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得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击道路非法营运工作,成立德兴市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二个稽查工作组,第一组由余显荣任组长,朱克勇、倪傲君、邱俊、余兵兵、赵华、吕建顺、胡献红为成员;第二组由包学勤任组长,陈明、程林焱、祝建芳、钱柏萍为成员。稽查组采用统一领导、统一组织,集中管理,联合执法的模式,依法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专项整治。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1、未取得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许可证,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张贴专项整治公告,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揭露违法违章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

2、小轿车、无牌车、套牌车、擅自改装车、报废车等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3、从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的;

4、出租车市场非法营运、不打表及乱收费、拒载等现象;

5、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整治区域

重点整治区域为。德兴汽车站、德兴高铁站、德兴东站、厚福大酒店、德兴广场、人民医院等人流、车流集中场所。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10日)一是制定德兴市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三是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张贴专项整治公告,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揭露违法违章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11日-11月31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精干人员,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张贴专项整治公告,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揭露违法违章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推进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打击非法营运打击偷逃通行费和打击超限超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全面落实《**省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黑政办明传〔**〕40号)要求,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道路客运经营环境。

二、工作目标

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一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车主,取缔一批“黑车”车辆,挖出一批“黑车”团伙,震慑一批非法从事“黑车”经营的人员,有效遏制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二)主要任务

1.依法打击和查处有组织的“黑车”团伙。重点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或牵头者,特别是霸占市场、强占客源、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黑车”团伙。

2.依法查处“黑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特别是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冒充“网约车”、“顺风车”车辆和巡游出租汽车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车辆。严格治理残疾人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3.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治理客运班线以及客流集中区域,特别是车站、商业区、小区、医院、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和区域,坚决取缔“黑车”非法经营聚集点。

三、具体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在人员密集区域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升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的浓厚氛围。依托人民办事中心、客运站、邮政局以及商业广告电子屏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震慑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执法合力。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稽查队,建立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其中,公安抽调干警3名,执法车辆1台;交警抽调干警3名,执法车辆2台;运管抽调执法人员6名,执法车辆3台。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由打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统一调配指挥。同时,对非法营运车辆查处时,要采取多部门联合查处的方式,各成员单位应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三)建立举报制度,引导全员参与。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和参与打击非法从事拼客、载客等行为的举报人员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具体为:

1.客运经营者直接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并取得有效证据的,给予车辆罚款额50%的资金作为奖励;

2.广大群众参与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配合执法办案,提供有效证据的,给予举报车辆罚款额20%的资金作为奖励;

3.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工作中,稽查中队所查扣的“黑车”,没有涉及举报获得有效证据的,给予查扣车辆罚款额20%的资金作为奖励

(四)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反弹效应。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总结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青冈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在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佳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会战期间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及时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各相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按工作需要抽派专人配合开展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对“黑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力量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路面稽查,依法依规对“黑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整理工作信息,随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公安局。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对出入城区的“黑车”加强监控,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侦查和打击。对冲卡、闯卡、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人,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加强互联网、微信平台的监管,严密管控利用互联网、微信等信息平台非法揽客行为;协助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保护好现场执法人员和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维护现场的执法秩序。

(三)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科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网站”“贴吧”“微博”等发布所谓“网约车”“顺风车”信息舆情监测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发现重要线索、重大舆情及时移交、转办。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法院。负责对打击“黑车”专项行动中行政处罚案件的诉讼和执行提供支持和保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涉案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义务的,要及时受理案件,并依法强制执行。

(六)检察院。负责打击“黑车”专项行动中涉及刑事案件的批捕、公诉、诉讼工作。同时做好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七)纪委监委。负责对整顿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执法人员在整治过程中,通风报信、收取他人钱财、充当违法违规行为人“保护伞”等违反党规党纪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财政局。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办案经费(含奖励资金)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期间实现的罚没收入中解决。同时,会同交通部门做好办案经费(奖励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信访局。负责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涉及非法营运的信访行为进行接待并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十)司法局。负责做好案件的复议工作,确保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平稳有序开展。

(十一)交警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对群众提供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调查,一经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的车辆,及时向整顿小组反馈信息,并配合整顿小组查处违法车辆。同时,要核对违法行为人及车辆信息,重点对伪造证件、串用号牌、“三无”车辆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道路运输管理站。积极开展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非法营运动向。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对非法营运车辆经常行驶的路段进行重点巡查,保证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组织开展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工作,对各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全力做好案件受理工作,热情接待揭发检举非法营运群众,并做好举报记录、查实等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加强监控外籍途经我县的客运班车,防止外籍班车在途经我县路段时招揽乘客,一经发现,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全力维护我县客运经营的合法利益。

(十三)广播电视台。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十四)公路客运站。会同客运经营者确定临时停靠站点,方便乘车旅客就近乘车。增设售票场所,为出行群众提供便捷的购票环境,售票点不可增加任何的购票费用。规范站内外秩序,全力清除站前乱停乱放的社会车辆,有效防范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站范围内发生。

(十五)客运经营者。搜集掌握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和动向,并及时向打非稽查中队进行反馈。在整治过程中,要与稽查中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增强客运服务质量,赢得广大乘客对客运车辆的认可和肯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打击“黑车”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认真履职尽职,全力开展执法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重证据、重事实,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对屡教不改,长期进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人,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行为人能够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轻处罚;对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违法行为人要减轻或免于处罚。同时,要提高处罚的透明度,公布处罚结果。

(三)集中各方力量,合力开展攻坚。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依据实际情况,集中优势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坚行动,确保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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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并注意加强协调和配合,通力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制度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纪律,坚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坚持不懈地开展联合执法,努力促使联合执法制度化、长期化、经常化,防止非法营运活动现象反弹,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