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

安全

生产档案管理

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生产档案文献为公司其它水利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发挥参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名词

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文件。

2.管理职责

2.1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同时负责安全生产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2各参建单位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参建单位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2.3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3.安全生产档案范围括

3.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会议资料等。

3.2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3.3安全生产文件、安全培训学习资料、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3.5特种设备、设施清单及有关《安全检测校验报告》等档案资料;

3.6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3.7作业环境监测资料(粉尘浓度监测、环境监测、噪声测定等)以及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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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5.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