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突泉”的工作意见》的要求,xx乡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至2007年底,在全乡集中开展建设“**xx”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乡**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乡镇”建设,关键要抓好“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四条措施、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一、围绕一个目标

创建**乡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把乡镇建设成最稳定、最安全、最和谐的乡镇,让群众满意,力争在今后三年内有90%以上的乡镇(村屯)建设成为“**乡镇(村屯)”。力争实现“六个明显提高”、“六个逐步下降”、“六个有效遏制”、“六个有力防止”,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到“四个到位”:

一要抓领导,组织工作落实到位。抓领导,就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创建**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创建**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抓领导在这里就是指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能够把创建“**乡镇”这项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推进。要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其他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县综治办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会议的现象。

二要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和人口比较集中的时间、地点,开展有关创建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和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并通过层层动员会、报告会、座谈会、讲座、致村民居民公开信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把握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真正把上级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村民居民知道怎样守法,不参与和自觉制止赌博、斗殴、打群架等违法活动。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建设“**乡镇(街道)”、“**村居”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加快建设“**乡镇”的步伐,在全社会形成建设“**乡镇”、“**村居”的浓厚氛围。

三要抓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创建工作建章立制,进行责任分解。各村屯、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乡镇”目标的实现。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村居”、“**单位”、“**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把建设“**乡镇、村屯”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各个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及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要抓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认真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村屯街道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推动“**乡镇”、“**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1、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种矛盾特别多,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和化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乡镇(街道)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乡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乡村干部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即乡综治办对乡村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乡综治办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综治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乡综治办、司法所及挂点包村干部在各村开展综治信访接待日活动,了解群众思想,预防排查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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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1、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

2、建立完善预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