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各级机关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工作步骤
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年2月下旬开始到20*年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2月下旬—3月上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提高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消除妨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错误观念。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思想发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逐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主要领导要亲自作动员讲话,联系实际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讲清本级本部门和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努力方向和措施。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大讨论。各级各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活动。讨论要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开展。要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讨论本机关工作的出发点是便于自己管理还是便于群众办事;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软环境的要求,讨论本机关行政审批是考虑部门利益还是便于招商引资、帮助企业发展;对照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讨论本机关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是规范有序、高效便民还是随意而为、故意设卡;对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讨论本机关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要通过大讨论活动,帮助干部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机关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去。
(二)查摆问题阶段(20*年3月中旬—下旬)。主要任务是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本级本部门近年来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机关干部要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浓,玩风太盛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讲诚信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
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基层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3)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4)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的问题。
要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对本级本部门干部作风、机关行政效能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深刻剖析原因。各级各部门要分层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要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议。
自治区将适时召开查摆问题情况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市和区直各部门的汇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20*年4—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整改。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一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实行公开承诺。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利民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机关的承诺要在媒体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此项工作由各级各部门负责,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通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社区群众活动、机关干部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要组织各级干部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自治区、市、县三级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保证每个村有一名以上机关干部驻村蹲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群众充分感受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参与,在20*年11月底前完成。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各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清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兄弟省(区、市)没有设定或原来设有现已取消的,我区原则上也要取消;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我区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此项工作由区直各部门先进行自查,拿出初步方案送自治区法制办审核,由自治区法制办提出具体意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2)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审批,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由市、县实施的项目,一律下放给市、县审批。此项工作由区直各有关部门先进行自查,拿出初步方案送自治区法制办审核,由自治区法制办提出具体意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在20*年6月底前完成。
(3)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决定下放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做好上下的衔接工作;决定合并的审批项目,要做好同一机关内部工作职责的整合,集中一个机构办理;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加强事后监督,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此项工作由自治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在20*年8月底前完成。
4.理顺职能明确责任。
(1)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对区直机关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清理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主体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上下对应、确保政令畅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发展的原则。根据职能清理结果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重新规范和界定有关部门的职能,修改完善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自治区编办牵头,自治区法制办配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参与,在20*年7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各部门重新界定的职能向社会公布后,各市、县也要根据此原则进行清理。
(2)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各部门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再造业务和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此项工作由各级各部门负责,各级编制、监察、人事、法制部门指导,在20*年7月底前完成。
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项目和确有必要保留的自治区规定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此项工作由区直各部门提出本系统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送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审核,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清理意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凡不在公布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执行,在20*年5月底前完成。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梳理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各级法制、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在20*年5月底前完成。
(3)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全区地级市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开展试点工作。此项工作由地级市政府负责,自治区法制办、编办负责指导,在20*年8月底前完成。
(4)一些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与各职能部门彻底脱钩。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不得以职能部门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职能部门也不得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获取利益。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自治区编办、经委、监察厅、民政厅配合,各有关部门参与,在20*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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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要注意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和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把握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工作不力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投身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好做法、新成效和好经验,把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要大力宣传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展示广大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进一步树立各级机关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干部作风不实、机关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并追究责任,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