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土地从抛荒到争地的矛盾思考

对我县土地从抛荒到争地的矛盾思考

我县2005年取消了农业税,两千多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将得到彻底改变,农民收获的每一粒粮食全部归自己所有。这千年未有的深刻变革,我们在表示欣喜和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取消农业税带来的一些新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减免农业税和零农赋以及征地高额补偿时代的到来,使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和珍惜了,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了。目前,“抢着种地”的现象在我县不少地方已经出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由于婚丧嫁娶等原因,人口不断变化,但是承包地几乎没有变化,有的村20多年没有调整过土地。部分村组中五六口人种一个人的地和一个人种五六口人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人少地多的农户以30年不变的政策为依据,不让调整土地,而人多地少的农户强烈要求调整土地,使得一些村“抢着种地”的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

农业税减免以前,很多农民感到种地不合算,不如外出打工,就不要地或把承包地流转给亲朋好友耕种。现在,这部分农户看到农业税减免,粮价提高,种地有利可图,就想要过去的自己种植的田地,由于当时对自己承包地处理随意,流转很不规范,因而引发农户与村集体、户与户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要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肤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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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要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承包法律、法规,切实完善好基础管理工作。现有的土地承包是从98年二轮承包延续过来的。由于当时工作粗糙,加上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给土地承包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要完善的内容很多。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至今,这一课还没能完全补上,目前要按照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要求抓紧做好确权、补发证书、补签合同、规范流转、健全档案五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二要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分散经营的土地资源既是束缚农民外出创业的枷锁,又是增加农业成本,影响农民增收的障碍。要通过试点引导的办法,健全和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盘活土地使用权,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积极探索“股田制”的做法,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将承包权与经营权分开,使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既可获得打工收入,又可以获得承包权带来的收益,双向受益。同时也可以提高土地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一举多得。三要“堵”、“疏”结合,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目前的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一部分是因为98年二轮承包直接过渡,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一部分是近年来部分地方违规操作,新产生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必须依据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在履行手续程序的基础上进行“微调”,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一是在机动地中调剂。对机动地面积较大的,可拿出一部分机动地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用地。二是新旧宅基进行置换。村镇建设宅基地占用面积可通过平整旧宅基,等面积置换。三是平整废沟塘,用新增面积补齐。因做圩、做路,废沟塘面积较大,可通过疏竣河道清淤,就近平整废沟塘,这样既清理了河道,增强了防洪抗旱能力,又净化了环境,改善了村容村貌,同时又新增了面积,解决了村镇规划用地,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五是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将失地农民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六是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村产业化,城市化,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一是引导农民进城,转化一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产业支撑”的原则,努力抓好县城和农村中心镇的扩容、改造工作,提高城镇对农民的吸纳能力。加大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基础教育的改革,取消农民进城的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农民进城成本。二是引导农民在农业内部转移,消化一批。树立大农业的观念,立足农村,创造条件,就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浅层次转移,为高层次转移、彻底转移创造条件。三是发展民营经济,分流一批。采取政策促动、服务推动、园区拉动、能人带动“四动并举”的办法,拓宽就业空间,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四是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招收农民工,安置一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转移。五是拓展劳务市场,输出一批。有关部门协调运作,正确引导,规范管理,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劳动力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