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土地报批及土地挂牌出让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国土资源部挂牌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

1、拟订挂牌出让方案。县国土资源局(地产市场承办)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挂牌出让地块、用途、出让方式、时间、出让底价和其他条件的方案;

2、报批。县国土资源局报县政府批准挂牌出让方案;(地产市场承办)

3、编制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地产市场承办)

4、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开始前至少20日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3)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4)索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5)挂牌出让时间、地点、竞买方式;(6)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式;(7)竞买保证金;(8)其他事项。

5、申请竞买人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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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地产市场)

12、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竞买成交确认书》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13、土地登记。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出让金、契税全部支付凭证申请土地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