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要求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与各行政村签订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为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范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明确村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坚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备战结合”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防治相结合;因地制宜、技术可行、注重实效;注重生态、综合防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责任主要内容

1、依法宣传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并根据区、市、县、乡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定具体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同时明确村主任是本村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

2、各村要成立以行政村主要责任人为组长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建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抢险制度和群测群防网络。

3、汛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查、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必须做好记录。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严格按照程序,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组织两委、党员干部、群众抢险救灾,撤离疏散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救助伤员,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编制村级地质灾害应急转移预案;二是制定危险区居民疏散或搬迁避让安置计划,对有条件搬迁的受灾户应立即安排搬迁;三是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四是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牌

5、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宣传、落实、检查、监督,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二○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