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国土资源局规模化养殖政策
廊国土资【2009】
74号
关于印发《廊坊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畜牧水产局:
为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地管理,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廊坊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5月20日
廊坊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模化畜禽养殖是指符合《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冀政办函[2007]42号)中规定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第三条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管理由国土资源管理、畜牧主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审核备案坚持符合规划、政策透明、程序公开、择优选择的原则。
第二章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第五条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的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第六条在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修编的情况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依照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用地论证等工作,提供用地保障。下一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满足用地需求。
第七条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第八条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第三章区分类别,给予政策支持
第九条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养殖人员生活用地不超过用地总面积的5%。第十条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要先补后占。
第十一条规模畜禽养殖用地中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用地计划指标,要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第十二条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它企业或个人的规模化养殖用地确定后,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禁以规模化养殖为名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第四章备案程序
第十三条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及非本村企业或个人向拟用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规模化养殖基本情况简介(畜禽种类、养殖规模),拟用地位置,用地面积,用地平面布置图。第十四条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收到申请后5日内,对拟用地地块现场勘查,出具勘查意见。
勘查意见包括拟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地类、规划土地用途。第十五条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及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出具的勘查意见,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出具的现场勘查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批准文件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建议书。
第十六条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合格的给予备案,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审核备案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现场勘查意见表、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文件,到县级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备案手续,核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备案通知。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与用地单位或个人签订《养殖使用土地协议》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养殖用地退出复垦工作的监督管理。《养殖使用土地协议》要对如下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占用耕地的,非本农村经济组织的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生产设施及绿地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在退出土地时,要及时进行复垦,原址不能复垦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占用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要及时恢复地貌。
(二)用地单位个人不再进行养殖使用土地时,应及时告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非本农村经济组织的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附属设施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要先补后占。
第五章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后,养殖户须在30日内向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验收申请,国土资源所须在5日内进行验收。国土资源所验收内容包括:现场勘查用地面积是否超占;养殖人员生活用地是否超标;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是否有农用地转用批文等。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用地备案通知后12个月内未从事养殖生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其下达书面退地通知,养殖户必须在30日内清除养殖用地范围内所有地上物,恢复地貌,并退回土地。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第二十条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本辖区畜牧主管部门每年12月份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进行年审,年审内容包括:备案文件是否齐全;各类用地是否超占、超标、养殖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闲置或改变用途现象。如存在闲置或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现象,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养殖户在30日内清除养殖用地范围内所有地上物,退回土地,恢复地貌,否则,按违法占地查处;如养殖规模等不符合规定,由畜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纠正。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目前符合第二条所述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须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申报材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取得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合法使用权。第二十二条新办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用地按前款规定程序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占地从事畜禽养殖业的,其用地为非法占地,国土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廊坊市畜牧水产局和廊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第二篇: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桐城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17年12月)
2017年,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推进土地矿产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省厅、安庆市局和桐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新思路,优化举措,严格监管,主动作为,不断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下面,我代表桐城市国土局党组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谋划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加强班子能力建设,作为推进全局工作落实的关键,班子谋划发展、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注重理论学习,着力提升整体素质。班子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驾驭全局的前提,作为增强党性、加强修养的关键。在学习方式上,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在学习内容上,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和反对“四风”要求、“两学一做”以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学习活动同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在增强决策力、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在解难题、促发展上求实效。
(二)加强团结协作,注重维护整体形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顾全大局,在思想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办事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了民主、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一年来,班子成员讲大局,讲付出,讲实干,讲纪律,做到了干事业一条心,谋发展一股劲,抓工作一盘棋,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坚持围绕中心,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切实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力以赴上争用地审批及独立选址项目用地计划,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土地复垦,不断推进国土资源领域创新改革,积极主动服务城市建设,为化解用地矛盾、保障用地报批、规范用地秩序,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全力服务发展,国土资源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复兴、党建修复的“双复”工程,实现重返十强、重塑形象的“双重”目标,坚持以“发展经济、保护资源、服务大局”为出发点,认真履职,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主动服务,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用地保障。全年共上报用地审批16个批次、3个单独选项目用地,总面积5668亩,解决了罗湖大桥及连接线工程(s465省道)、206国道、东部新城、城南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工程用地。积极配合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德上高速、岳武高速东延伸段、引江济淮用地报批工作,完成合安高铁客运专线近900亩的征地工作。
(二)努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一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我市2016年度吕亭镇、唐湾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已全面竣工。2017年大关镇胡埠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68万亩,总投资1800万元,已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二是新增耕地项目有序开展。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支持等方面都给予了全力支持。全年共五个批次,新增耕地项目94个,新增耕地约4159亩,其中第1-4批次新增耕地项目79个,新增耕地3259亩,工程已全面完工,并通过安庆市局验收;第五批次新增耕项目15个,预计新增耕地900亩,已完成踏勘、立项等工作,正在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力争年底工程完工,并通过安庆市验收。三是强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16年度批准的4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全面开工,其中有3个批次项目竣工,新增耕地620余亩,力争年底前完成市级验收。2017年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个(土地整治扶贫任务),面积150亩,还有2个批次增减挂钩项目资料正在组织申报,面积350亩。
(三)从严落实和创新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7.96万亩,并对其实行永久保护。更新基本农田标志牌126个,埋设永久基本农田界桩8500根,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责任书。划定成果已上报省厅,数据库成果已顺利通过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审查。实现了“补齐标志界桩、建成信息表册、上图入库、落实到地块、明确保护责任”的要求。全市镇、村两级成立了耕地保护协会,在耕地保护宣传、土地整治工作协调、土地违法行为制止、报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需要,经省厅同意,对龙眠、龙腾两街道办事处和青草、黄甲、唐湾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申请了先行审批与备案。另外9个镇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编制完成,已上报安庆市审查,年底前完成数据备案。依据备案后的成果,将及时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用地转用手续。
(五)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科学编制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完善招拍挂工作流程,确保工业用地项目、各类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土地供应。全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06宗,面积192.34公顷,价款68038.74万元,其中,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63宗,面积107.86公顷,出让价款45934.85万元(含:经营性用地12宗,面积19.92公顷,成交价款32624.03万元,工业用地51宗,面积87.95公顷,成交价款13310.82万元);完成划拨项目供地43宗,面积84.47公顷,缴纳划拨价款22103.89万元。办理合安高铁项目临时用地审批23宗。
(六)严把土地供应关,狠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开展工业用地预审(即规模预核准)“1+6”并联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工业用地控制标准的项目,核定其用地规模。全年共核定工业用地20宗,核减用地面积13.5亩。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局信用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土地供后监管,及时了解各供应地块开发利用情况,对土地出让金缴纳,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开工申报或建设的,采取通报、书面告知、当面约谈等措施。同时利用安徽省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用地单位违约行为,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杜绝土地资源闲置和国有资产流失行为的发生。
(七)强化供后监管,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定期对我市闲置土地进行梳理,了解企业不按时开竣工的原因,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对无正当理由未开工建设的,及时召开由地方政府参加的闲置土地现场会、会商会,确定土地处置方案。并对开工建设进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八)认真开展土地基准地价、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质量年度等别更新评价工作。我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已完成,更新成果通过了省厅和安庆市局验收,并经市政府批准,于2018年1月1日起公布实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已完成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工作;2017年度区域更新评价成果,已报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审核。完成了2016年度耕地质量年度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评价成果已通过省厅验收;2017年度耕地质量年度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成果,已报省规划院审核。
(九)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2017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以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了“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查问题抓整改见成效”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遥感监测、涉土信访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开展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共巡查1135次,其中重点巡查600次,全面巡查535次,发现违法违规用地32宗,总面积44.43亩,占用耕地33.85亩。开展城区违法建设联合巡查120余次,发现违法建设问题26起,发放《违法行为停工通知书》20份,依法撤除建筑物12宗,移交行政执法局处理12起,待完善手续2起。开展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核查2016年度部下发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及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共106个,面积2613.7亩,其中图斑面积超过25亩以上有23个(含50亩以上14个),面积2193.9亩,6月底顺利通过省厅验收。涉及违法用地5宗,总面积24.52亩,耕地20亩,违法比例控制在2%以内。开展了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今年8月份以来,国土部共下发我市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92个,面积为8960.6亩,主是合安高铁和206国道等线性项目用地占用。通过应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切实摸清了我市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了“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城镇规划区内和“三线三边”违法用地治理工作,共摸排“两治三改”违法用地18宗,占地面积4.43亩。查处整改到位一宗,面积1.3亩;撤除一宗,面积0.2亩;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移交行政执法管理局处理。开展了“查问题抓整改见成效”执法监察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了2016年以来全市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城市规划区及工业园区内的违法违规占用农用地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城乡结合部和城镇出入口周边占用农用地乱搭乱建的行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重点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行为。对梳理出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函告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全年立案查处9宗,占地面积共29.02亩,其中耕地20亩。
(十)不断深化矿政管理。一是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着重细化落实各类规划区,明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区和工程,强化资源环境保护,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空间布局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二是做好采矿权的设置和网上公示工作。组织对文昌街道汪洋村小岭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的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对我市1宗采矿权和6宗探矿权进行了网上公示。三是加强采矿权管理。对一个矿山的矿区进行了变更,并在矿权到期后办理了延续手续;对二个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在竞得人完善项目立项、完全预评价、环保和水保等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四是严格依法行政。不定期的组织对矿山建设和开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4个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会同执法大队进行核查处理。
(十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地灾防治方案,强化防治责任落实。我局在安庆市地环站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桐城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市、镇(街道)、村根据方案要求,层层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落实了包保责任制。二是建立汛期人员值班制度,加强督查。在汛期到来之际,局安排专人值班,并对分局、所防灾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防灾人员值班情况及是否开展了“三查”。全年共上报地质灾害灾险情15起,均得到有效处置。三是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全市共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161处,在汛前,对所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对地质灾害隐患点330户,发放“两卡”1000余份。四是加快推进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进度。今年拟计划对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搬迁避让。其中,黄甲镇汪河村杨树组滑坡和唐湾镇八一村新民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已结束。五是认真开展地质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今年分别在龙眠街道、唐湾镇、黄甲镇、青草镇和局机关开展了5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参培人员300余人,有效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防治责任人的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制作完善了《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手册》300册,发放给政府相关领导及各镇、街道和村责任人员。完成了官桥石料厂一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的主体治理任务。
(十二)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及脱贫攻坚工作。不动产登记业务整合以及人员的融合初见成效,共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33350件,其中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8942本,不动产权利证明17080份,其他业务7328件,业务办理速度和办件量在安庆市属县(市)中遥遥领先,被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表彰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争创活动。农村宅基地退出取得实效,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征地申请退出数量1000多户,退出宅基地500多亩。完成了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核查工作,已将矢量数据、纸质成果资料上报安庆市局和省厅。认真做好地籍登记档案的扫描和数据库入库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力争明年6月全面通过省级验收。235个测量标志点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地图市场监管和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授予“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先进单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被国土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土地评估机构库,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供地周期。“一张图”硬件建设已基本结束,可实现对国土资源各业务空间数据的基本管理,实现对空间数据进行叠加分析、裁剪分析、数据统计等,方便了国土资源管理,为各级领导快速决策和部署提供了依据。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我局按照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从系统内抽调三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贫困村任扶贫工作队副队长或扶贫专干。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贫困村脱贫摘帽,2017年累计投入帮扶专项资金10余万元,促进帮扶对象谋发展、能致富的素质和能力,力争早日实现脱贫。
三、强化作风建设,拒腐防变的防线进一步筑牢局党组全面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加强警示教育、抓好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举措,切实为全市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全面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党组成员和分局、所主要责任人,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同步推进,共同落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痕迹管理”,做到“会有记录,事有痕迹,业有成效。”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抓好党组的廉政教育学习,组织好廉政党课教学。监督好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定期听取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继续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规范和制约权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规定。加强人事管理改革,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选好用好干部。二是切实履行好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好纪检组长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业务的要求,及时调配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开展。效能督查工作常抓不懈,局纪检组统一调配监察室、政工室人员以及兼职纪检员,不定期对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明察暗访,查考勤纪律、查工作纪律、查责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纪律约束,坚决纠正纪律松弛、自由主义现象以及“酒桌办公”、“公车私用”、“吃喝风、红包风”等不良风气和违纪行为。尤其抓好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专项督查,严厉杜绝“节日病”现象。全年共开展督查10余次,未发现有干部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人员管理松散、工作执行力不强等问题,严肃指出存在的错误,逐一责令整改落实,提出今后的纪律要求。做好案件查办信息沟通和信访受理、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违法违纪案件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信访件核查和案件处理力度,加强与市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桐城市纪委、安庆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处理系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共受理纪检信访案件五起,均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完毕。制度管理抓紧抓严,全面梳理机关考勤、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坚决杜绝上班松垮等不良现象。在上下班制度执行方面,局班子成员与职工一同实行指纹脸谱打卡,有效杜绝少数干部职工迟到早退、随意旷工等不良行为。在公务费用支出方面从严控制,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二)廉政思想教育不断深化。一是狠抓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一年来,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强化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桐城”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国土部开展的“责任落实年”活动,狠抓干部廉洁自律教育。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邀请桐城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陈飞同志授课,以《重勤政讲廉政倡廉洁》为主题,给国土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讲座,参学达180多人次。邀请桐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贤斌到我局开展“党员活动日——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重点讲解了国土系统可能涉及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梳理出了当前国土系统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警示国土干部谨慎用权,认真履职,强化责任意识,从严要求自己,远离职务犯罪。通过走出去,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到樟枫村参观宋福应先进事迹陈列馆,学习宋福应同志的先进事迹,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纪录片《五载走单骑,绿荫庇樟枫》及“迎七一做合格党员”远程教育电教纪录片《初心》等活动,使广大党员的心灵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和洗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组织全体党员到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观看了廉政展厅“序厅”“知古鉴今”“文都廉韵”“惩前毖后”“不忘初心”五大板块内容。通过一幅幅图片、一组组数据、一件件案例引人深思,发人警醒,使全体党员干部心灵震撼、深受教育。借助新媒体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全系统158名党员,其中:微博关注38人,占比例24.1%;微信关注133人,占比例84.2%;客户端下载75人,占比例47.5%。建立了“国土工作微信群“,每天编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内容、脱贫攻坚基本知识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新颖多样、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真正做到了“天天有提醒,时时有鞭策”,围绕“常”、“长”二字,为干部职工增强了廉政个体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通过集中学习,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市纪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等,参学近两百人次。播放警示教育视频二次,签订《桐城市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一份。坚持逢会必说,将廉洁自律教育贯穿国土资源工作始终。在局党组会、会审会、业务工作部署会等会议上,党风廉政教育是逢会必提,逢事必说工作,不断给干部职工拧发条,敲警钟,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敦促干部廉洁自律,不做违规越界出格之事。二是狠抓廉政文化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征订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向安庆市局、桐城市纪委等部门报送纪检监察类信息稿件,努力实现量上有超越,质上更提高。今年以来,在省国土厅网站刊登纪检监察类信息5篇,安庆市局网站刊登10篇,桐城市纪委网站刊登9篇。在局一楼大厅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保持季度更新,共制作了4期。led显示屏8小时滚动播放,每周更新廉政格言警句等内容。三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一年来,落实全面谈心谈话30人次(党组成员5人,其他科级干部9人,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16人);轮岗及提拔晋升人员廉政谈话12人次;苗头性问题警示谈话2人次。同时,每半年对分局、所,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警示谈话,做到勤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我局长期以来致力于打造“廉洁国土”,通过健全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开设廉政文化宣传栏,建设廉政文化长廊,举办有奖知识问答和廉政专题讲座,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将廉政文化建设贯穿到国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具有国土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思想意识。
(三)认真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专题研究中共桐城市委下发的整改清单,对清单列出的涉及我局的七个问题逐一进行认真分析,找出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整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积极协调,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切实解决“违规用地问题查处久拖不决”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要求执法监察大队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解决案件查处久拖不决问题。今年以来,未发现案件查处久拖不决问题。对2016年查处的安徽中瑞置业有限公司和原老梅镇人民政府违法批准桐城市吴汝纶公学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地案,由于市纪委对安徽中瑞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建筑物进行了查封,未能及时结案。原老梅镇人民政府违法批准桐城市吴汝纶公学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地案,行政处理已基本结束。切实解决“土地评估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定价程序,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委托行为,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今年我局依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德信安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安徽弘业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组成桐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评估机构库,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开展土地评估业务。纪检监察室派员对评估摇号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摇号结果由市国土资源工作人员和土地评估机构人员现场共同签名确认。评估所主要负责评估管理及审查工作。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室派员参加地价评估摇号8次,对45宗出让用地评估进行了监督。
(四)认真做好金融失信人员履约工作。自接到市纪委《关于督促部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借款履约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召集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传达文件精神,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目前已有二人全部还清借款,另三人制定了借款还款计划。
(五)积极开展乱发津补贴治理工作。按照桐财发〔2016〕117号文件要求,充分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发票使用和现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我局未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存在乱发津贴补贴现象。
(六)继续做好“973”阳光热线工作。“973”阳光热线上线,由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党组成员会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全年共参加“973”阳光热线11期,主要领导上线4期,收集问题线索13条,均第一时间处理完毕,处理率100%。
(七)持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省厅、安庆市局和桐城纪委开展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加强国土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新党内法规的学习理解,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能力。全年共参加纪检监察专项业务培训2人次。
(八)做好纪检办案及陪护人才库建设。根据市纪委要求,从系统抽调干部加入纪检监察办案及陪护人才库,积极做好被抽调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抽调人员能及时加入纪检监察办案及陪护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有3人次被抽调参与市级办案,有1人次参与陪护。
2017年,我市国土资源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上级领导关心帮助的结果,是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系统全体同志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是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执法、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整改,有待进一步做细、做实。形势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中心任务,扎实做好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篇:国土资源局分宜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1—10月工作总结
在市国土局党组和分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市国土资源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自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省厅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迅速成立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摸清底数,分析原因,对违法违规用地从严从速处理。努力实现全县范围内“零约谈”和“零问责”的工作目标。2010年,我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图斑500个(含仙女湖5个),总面积4137.9亩(耕地1312亩)。其中“未批先建”图斑74个(仙女湖2个),面积1008.7亩,占用耕地125.6亩;“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417个,面积2676.5亩,占用耕地1059.8亩;“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9个,面积452.7亩,占用耕地126.6亩。
卫片图斑反映建设用地总面积3176.3亩(其中耕地1122.9亩),违法用地面积1340.1亩(其中耕地面积320.2亩),违法比例41.8%(其中耕地违法比例26.7%)。违法用地主要是未供即用土地,面积为658.4亩(其中耕地面积178.2亩)。剔除未供即用的面积,违法用地面积681.7亩,比例为21.5%(其中耕地面积
142亩,比例为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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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以“两项活动”为载体,落实好涉农政策。要求各乡镇国土所进一步增强察民情、解民忧意识,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做到“办事内容、程序、权限、时限、结果”五公开,努力解决群众普遍并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落实好涉农政策。
6、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访的涉农问题做到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从源头上防止群访、越级访、重复访情况的发生。
通过努力,我局在涉农收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合理收费。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规范,把工作做得更好,确保日常的土地管理工作和农民利益保护有一个良好环境,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通过强化法律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使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使这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