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单位:普法网管理员发布日期:2009-11-27近年来,在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市按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出钱购买服务”的思路和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大力推进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工,通过有效形式和合法渠道扶持各种养老福利服务机构的发展,收到较好效果。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试点,加强“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形式多样、网络健全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受到了省市领导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老人的好评。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63间,总床位22817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3张。其中,市、区(县级市)办的13间,床位3603张;街(镇)集体办的74间,床位5512张;民办的76间,床位13702张,民办福利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的60%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共有86个,覆盖全市130条街道,服务人员745人,服务对象9510人(含社会化退管人员,其中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孤寡老人、优抚对象、残疾困难家庭老人、社会化退管老人9029人。“星光老年之家”1498个,覆盖全市92%的街道(镇)、社区。现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建设重品牌,不断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

近年来,我们按照不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的发展思路,在软、硬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辐射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优化公办养老机构为老服务环境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公办养老机构投入近2.3亿元,市、区(县级市)两级基本建立起了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环境优雅、功能齐全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市公办老年福利机构中,有1家国家二级福利机构、7家省一级社会福利机、1家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其中,广州市老人院是国家二级福利院(目前没有国家一级福利院),建于1965年,占地面积80565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现有床位1100张,配有较完善的生活服务保障设施和现代化的医疗康复设备,配有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医护人员21名。市老人院是我市政府兴办的一间规模大、档次高、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的社会福利机构。前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痴呆老人护理大楼,是具有国际专业水平,也是全国唯一的痴呆老人护理大楼,能满足260位痴呆老人的养老需要。

(二)引入先进管理理念,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提升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市各公办养老机构注重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在规范管理上,借助毗邻港澳的优势,加强与港澳地区养老机构的交流和合作,积极引进临终关怀、痴呆护理、康复训练等品牌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从封闭型向开放型、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三个转变”,不断满足社会养老的需要,得到了社会的支持和好评。如市老人院2002年获广东省质量认证中心颁发iso9001:2000国际质量认证,加强与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和中山医科大、广州医学院合作,打响了老年痴呆症护理、老年康复和临终关怀等全国一流的服务品牌,开设了社工服务部,针对老人特殊需要,运用专业社工手法,提供个性化服务,充分发挥了国办养老福利机构的龙头作用、辐射作用和示范作用。

二、抓规范重扶持,不断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的良性发展

近年来,我市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鼓励发展、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提供服务的工作方针,引导其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市民办老年福利机构共投入资金3亿多元,共有床位13702张,占全市养老福利机构总床位的60%以上,已成为推动我市老年福利机构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规范管理,大力培育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早在1996年,我市就出台了《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实施为民办福利机构的设置、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近年来,我市又先后制定了《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年度检查具体办法》、《广州市托老服务工作守则》、《广州市托老服务机构照顾护理标准及内容》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民办福利服务机构的宗旨、申办程序、开办条件以及托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鼓励、扶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改制、承包、合伙经营、股份经营等形式举办民办福利服务机。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民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重新修订《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目前,再次修订的《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待批。新修订的《办法》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力度,推动其科学健康发展。

2001年,我市成立了“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受我局委托制定行业规范、开展政策调研、咨询服务、组织培训和技术交流,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中推广先进的管理服务经验。通过行业自律,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在市场运营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健康有序的发展。如广州寿星大厦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2300张床位,规模较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集生活照顾、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性民办福利服务机构,现入住2200位老人,被评为省二级福利院和广州市模范敬老院。

(二)实行“民办公助”,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我市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起步较早,大多数以小型私营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为主,实行作坊式管理和准专业化服务,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弱。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养老的要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趋势。为使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我市认真贯彻执行省民政厅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扶持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通知》,积极协调市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从2002年起,每年在福利金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扶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房舍改建维修、医疗康复设备购置等,使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整体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平均入住率达到70%以上,老年人普遍反映较满意。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扶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今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广州市民办福利机构资助管理办法》。该办法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了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力度,通过运营资助和新增床位资助两种方式促进民办福利机构发展。

(三)实行“公建民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为更新公办福利服务机构的管理理念,改革管理模式,我市有计划地对一些区、街道办的老人院采取公开招标,由一些有管理经验、服务质量比较好的民办机构来经营,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如我局直属单位广州老年人服务中心黄华楼建成后,引进民办机构经营,建成南国颐景老年公寓,该机构又和省第二中医院合作,提高了养老院的档次,现该院养老床位供不应求;越秀区老人院请民办机构的负责人当院长,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侨颐院”是我市经营得较成功的连锁式养老机构,拥有7间养老院,其中4间就是承包了区级老人院或街道“星光老年之家”,发展势头良好。实践证明,“公建民营”运作模式,既符合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又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减少政府在福利机构建成后的后续投资和人员经费等经济压力。

三、抓基层求创新,不断满足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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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全市尚未编制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尚未制定健全的具有规范性、指导性的为老服务行业服务标准、评估体系、监管资助办法等,尚未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为老服务体系。

(四)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为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模化程度较低,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以“4050”失业人员为主,没有资质要求,整体素质不高,基本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内容没有统一标准,服务项目不够丰富,服务责任主体和权责关系不尽明晰,利益纠纷难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