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综函[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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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帮困基金政策执行到2005年12月31日,从200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该项基金

二、鉴于其余17项基金情况比较复杂,一些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故将其原有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

三、财政部将继续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对上述17项政府性基金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按新政策执行。抄送: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