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落实离休人员三个保障机制的汇报总结

文章标题:县财政局关于落实离休人员三个保障机制的汇报总结

近年来,我们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组织收入,积极培育财源,财政收入实现了跨跃式发展。财政支出以关注民生,关爱民情为主题,大力向关乎社会保障和“三农”方面倾斜,努力建设公共财政。离休老干部是我县一笔宝贵财富,更是财政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为做好老干部“两费”工作,我们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办厅字[20xx]6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科学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离休干部“两费”的三个保障机制,有效地解决了“两费”落实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做到了保障对象无遗漏,保障金额无拖欠,保障项目无“后遗症”,达到了单位满意,老干部满意的效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离休人员情况。我县现有离休干部265人,其中中共党员106人。按享受待遇分,地级3人,副县级以上74人,局级50人,其余人员138人;按参加工作时间分,抗日时期42人,解放战争时期218人;按行业分,县直单位126人,学校教育67人,政府单位7人,企业65人;居住城中地区的105人,乡镇农村150人,异地安置10人。

(二)“两费”落实情况。从1996年开始,我县离休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社会化发放。离休人员工资(包括交通费、护理费、增发工资)加上历次调资,财政均予以足额安排,及时发放到位。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到20xx年达到588万元;医药费根据政策一直实行“实报实销”,由财政局公费医疗办专门负责发放。报销标准不断提高,由20xx年的3000元/人年提高到20xx年8000元/人年,20xx年,更是提高到10000元/年人。

二、基本做法

(一)财政统一管理。离休人员中有行政事业的,也有企业的;有居住在县城的,也有居住在乡村和外地的;有原职务高的,也有原职务一般的;有能发了工资的,也有发不了工资的。构成比较复杂,居住比较分散,所属单位不一,管理比较困难。为了不让这些为新中国建设流过血流过汗的功臣们再流泪,我们对他们“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认真落实和解决好各项生活待遇,让他们安享晚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我们将离休人员“两费”足额列入财政年初预算,改变了原来多头发放存在的欠发、漏发和发放不及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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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质服务是保障。我们实行“周四接待日”,专门接待老干部,整理门诊药费单据。我们不断提高老干部医药费报销标准,增加报销次数。为了方便老干部住院,解决他们资金困难问题,今年,我们对1500元以下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乡镇医院,20xx元以下直接拨付到县医院,超过部分直接挂账。对一些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老干部我们实行上门服务,送款到家。这一系列举措得到了老干部们的充分认可,他们多次自发送来了锦旗和牌匾。

以上是我县落实离休人员“三个保障”机制情况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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