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自查报告

我乡辖7个村,118个村民组,农业人口15082人,其中劳动力8805人,自××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11月3日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会,利用广播和标语宣传奖补政策。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经、民政、等部门人员为

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向各村、乡直有关单位下发了柳政发【2009】

129号文件《××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文农改【2009】

18号文件《××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和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各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操作程序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村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7个村委会中有10个村村民筹资74520元,村集体投入41990元,人均38元,投工投劳20040个,人均筹劳30个工日,3年内不再筹工。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根据上级财政奖补政策,我乡200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实际筹资人数1233人,享受中央、省级财政奖补60万元,用于投入村级道路修建缺口资金。

3、资金管理情况。我乡将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分村建账核算,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4、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综改办,乡、村两级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实行分类分年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卷。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组确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进行项目的编报、验收工作,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5、项目实施情况。截止2010年1月31日,我乡10个一事一议财政(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奖补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共硬化主干道10条,支干道3条,共10395米。

存在问题。①按照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所筹集的资金远远不够项目申报所需资金②我乡大部分村寨村民居住点比较分散,村内小范围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内容不能满足上报要求

建议。①完善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程序,简化手续②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及时划拨奖补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

第二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已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解决。

但是在一些地方,农村“一事一议”还存在不少问题。

个别村干部独断专行,不按议事规则办事,只由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随意收取和支付费用。有的村干部由于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导致村内的“一事一议”形成“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此外,还有一些乡镇给村里下任务,按“一事一议”最高标准每人平均15元落实到每个农户,由乡镇统一收取、开支,严重违反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使村级议事程序流于形式。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为了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

一、“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前提条件

1.有发起人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发起人即议事会的组织者,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如宜都市聂家河镇柑子园村第二组24户村民举行的一次“一事一议”议事会,会议的发起人是一名村民。在他的倡导下,两个小时议定了本组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投工、投资、责任人等7件事,参会村民根据会议形成的决议,各户均等投资、投工,铺设管道1200m,建成了自己的供水工程,82名群众吃上了自来水。

议事会发起者的人数和身份在各地情况各异,有的议事会的发起人只有一个,有的是一人倡议,数人支持。发起人中有基层干部,也有群众。但无论发起人多少或身份如何,有一个以上的发起人是“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必备条件。

2.群众对所议事项要求强烈

群众有要求是“一事一议”议事会启动的动因。成功的议事会之所以群众参会踊跃,意见统一快,是因为群众对议题有强烈的要求。如前例中的村民多年受无水吃的困扰,对解决饮水困难非常关心,所以群众对这样的议事会积极响应,所有接到通知的农户都按时参加了会议。

3.议事会范围内群众直接受益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范围无论是大于或者小于行政区,只要属于受益范围,这个范围内的群众很容易形成共识。这是议事会成功的重要条件。

二、“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原则

1.群众自愿

召开“一事一议”议事会,一般是发起人在发出通知时就向各农户说明:愿意参与的就到会,不愿参与的不强求,不加任何强制观点。群众知道不参加会议就不会受益,会仔细考虑发起人通知的内容,自己决定取舍。这种会议虽然属自愿参加,但大多数议事会召开时,被通知的对象会全部参加。

2.权利、义务一致

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参会村民都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这个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想受益就必须投工投资;另一方面,谁不投工、不投资,就不能受益。正是“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把意见一致的农户凝聚在一起,把持有不同意见的农户排开在外,这是意见很容易统一的重要原因。这个原则也并非使那些当初不同意参会的农户永远不能受益,只要他们同意缴纳议事会确定的投工投资份额,仍然可以加入到受益体中。

3.公平负担

在义务分摊方面,农户投入一般实行“按受益户均等”或“按受益人均等”分摊。有些地方因条件特殊,议事会上也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特殊条款。

三、“一事一议”的基本特征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采用“一事一议”形式后,不仅议事会在召开的形式上与过去行政决定分配义务工的方式有区别,所议事项的内容也有自身的特点。

1.“一事一议”与行政决定在形式上的区别

(1)体现群众意见程度不同

“一事一议”是群众自愿做什么就做什么;而行政决定是以村、组等组织机构的意见为主。虽然村、组也代表着群众的意见,但“一事一议”的代表性表现得更直接。

(2)形成决议的方式不同

“一事一议”形成决议须在参加议事的全体受益群众中通过,而行政决定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多数群众中通过或在群众代表中通过即可。

(3)组织者不同

“一事一议”会议有基层干部组织的,也有普通群众发起的;而行政决定只能由行政组织作出。

2.“一事一议”议定事项的特点

(1)用工采用货币决算

“一事一议”中出现的“货币决算”与过去农村摊派义务工中出现的“以资代劳”在形式上虽然相似,都用货币表示人工的价值量,但它们在体现农民的意志方面有本质区别。

(2)小规模格局

“小规模”是指受益范围在村以内的小型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以群众直接受益为前提,如果规模太大,群众受益不均衡或受益不直接的程度也大,就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从调查情况看,成功的议事会讨论的议题多数是村以下的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小规模仍是其基本格局。

(3)工程权属共有

“一事一议”议事会对他们所建工程的权属一般都用这样的表述:建成的工程归投资的农户所有,各户份额均等。这一表述表明:这种财产属于共有财产。但村民对这种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与村民对公共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有三点不同。第一,所有权人有特定的对象,而一般公共财产的所有者没有特定对象,只要村民户口属于这个行政区,哪怕是新搬迁来的农户,都可以享受所有者的权利。第二,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转让。如农户搬迁时,可以将自己份额有偿转让他人。第三,具有排他性,即未投资的农户不能享受权利。但这种财产有一点与公共财产相似,即所占份额不能退出,因为使用中的财产不能分割。

(4)议定事项只具有一定约束性

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也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但这种约束性不同于行政决定的约束性,它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要靠受益群众互相信任、互相监督和限制受益来实现,不带惩罚性。而行政决定由于形成的机制不同,一般须采用行政、经济等一系列手段来维持正常实施,有些还带有一定的惩罚性。

(5)议事内容广泛

“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不只是投工问题,它所涉及的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所讨论的内容通常包括投工、投资、占地、原材料、工程负责人人选和建设管理等。但这种广泛性与行政决定的广泛性不同,它只限于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事项。而行政决定包括权限范围内所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事务。

四、“一事一议”议事会的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会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②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③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④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到各受益农户

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按决议执行。

这些程序完成后,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

五、几点启示

“一事一议”打破了一些传统观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应用这种形式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观念、工作方式和方法上必须做到与“一事一议”的特点和规律相适应。

①组织“一事一议”议事会,要树立按受益范围开展工作的新思维,不能把传统的按行政区域开展工作的模式作为固定模式。若按传统的以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来召集“一事一议”会议,群众利益可能不完全一致,结果是议而不决,难于形成一致意见。

②“一事一议”议题,要从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中产生,不可强加主观意见。“一事一议”这种形式的出发点就是要尊重群众意见。因此,对“一事一议”的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那些多数人关心、受益范围大、群众要求强烈的事项,应当作为重要议题组织受益群众讨论。

③基层干部既要当好发起人角色,也要注重支持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发起人。村、组干部本身就是群众推荐或选举出来的代表,应当率先介入“一事一议”议事会,积极地做好组织和发起工作。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发起人也应当受到重视,他们提出的议题来源于群众,有很强的代表性,绝不能因他们是自发产生的就撒手不管,应当正确引导,对合理的议题应当积极支持。

④基层干部要主动帮助群众做好协调工作。“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涉及的问题很多,有些工作并不是群众自己能解决的。如占地问题、跨行政区域的横向联系问题,必须靠干部去解决。干部要根据“一事一议”的基本特点,对议定事项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地进行协调解决。

⑤要善于对“一事一议”进行引导。政府支持和项目资金投入是对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的重要支持。现实中,农民有许多想做的事因为投资太大而不能做。一旦有经济支持,可以迅速调动农民积极性,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所以,要善于把各项政府投入和项目支持与“一事一议”结合起来,应用这些有利因素去促进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来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政府投入的资金也能为人民办更多的事。

综上所述,“一事一议”是组织农民投入农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形式,它对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这种形式也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一事一议”目前还只应用到投资额度与农民投入水平相适应的小型工程。投资较大、规模较大的工程仍然要按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运作。

第三篇: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自查报告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自查报告(2010年12月)按照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会议精神,我县认真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下,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力促进了我县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现将蒙城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2009年,按照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会议精神,我县认真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通过各方努力,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效果明显。全县申报项目389个,审批项目382个,受益农民92万人。其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65个,计42.6公里;道路维修项目303个,计537公里;其他公益事业项目14个,项目总投资5471万元,其中群众筹资1062万元,群众筹劳折资2371万元。申请上级财政奖补资金1770万元,政配套资金579.5万元,其他来源资金147.9万元。重点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基础设施问题,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

为做好2010年我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确保一事一议能够真正“议起来”,确保项目能够“建起来”,确保农民群众能够真正受益,我们要求各乡镇要认真谋划,乘势而上,完善措施,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开展。全县18个乡镇的258个村,共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64个,村申报率92%,其中道路修建310个,计685公里;农田水利46个,计26.3公里,其他项目9个,项目总投资6812万元,全县88.9万农民参与了筹资筹劳,受益群众100万人,村民自筹资金1132万元,村民酬劳3022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334万元,社会捐资424万元。会同农委、交通、水务、文化等相关部门专业同志,对上报项目进行了集中会审,报批县政府统一下发了《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蒙政秘[2010]104号和蒙政秘[2010]123号),目前,已经修建完工项目296个。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按照财预[2009]1516号《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拨付清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2009年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正在有序拨付。为保证专款专用和工程项目实施到位,我县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乡镇财政报账制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开户,分村建账、分村核算的管理原则。各乡镇财政所在所在地信用社设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专户。并按相关村民组设立明细账,建立票据领、核、销登记制度,实行“专人负责、限量供给、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工程完工验收后,将补助资金汇拨乡镇专户,乡镇财政所凭合同、验收表及工程税务结算发票等相关资料,按照财政报账制的规定转账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主要做法与体会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周密组织,精心安排,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会、现场会,深刻理解和把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等,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县、乡、村三级要分别成立办事机构,强化人员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动员,狠抓贯彻落实。明确目标责任,提高乡镇领导的工作动力,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了办事机构,明确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专人办公,专司其职。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紧紧抓住宣传这一关键环节,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拥护政策,调动了老百姓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一是利用文字资料宣传。印制《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到每家每户;二是利用媒体网络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精心制作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专题片,对各乡镇典型做法及时跟踪报道;三是利用项目宣传。在完工项目的显著位置树立标牌,对项目的概况和效益进行介绍。四是利用业务培训宣传。召开专题业务学习培训会议,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各乡镇举办培训班,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具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是深入调研,精心制定方案。全面理解一事一议相关政策,认真学习调研,严格执行人均每年15元的筹资上限标准,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范围,严禁举债搞建设,注重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农民自主权。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文件。对相关资料进行专柜管理、资料归档。

五是规范操作,严把项目质量。严格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科学确定建设项目。严把“四关口”,即议事范围关、议事程序关、审核审批关和工程质量关。成立督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督查,采取查阅资料、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走访受益群众等方式,准确掌握工作运行情况。从农委、交通、水务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验收组,直接深入到项目实地,严把项目建设质量。严把资金拨付关,确保专款专用,并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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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各级干部的作风建设,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深得民心,给我们以更大的鼓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