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先进事迹
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先进事迹
2002年3月27日下午,松溪县城关中学大操场,由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联合举办的“松溪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巡回法制讲座”在1300多位学生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城关中学校长握住授课老师的手,感动地说:“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上得非常好。我们希望你能每个学期都来上堂课……”。这为授课老师是谁。他就是松溪县司法局枫华司法办司法助理员余富才同志。
法制宣传的排头兵
1999年,刚从福建司法学校毕业的余富才同志,以全县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走上司法助理员工作岗位,以“我是一名预备党员,一切服从组织安排。”的豪言壮语在全县办公条件最艰苦的枫华乡扎下了根,一呆就是6年半。工作初始,为了尽快适应本职工作,他一方面加班加点学习有关知识业务,磨炼独挡一面的能力,于2001年12月通过厦门大学法律大专自学考试,这为他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他开始满腔热忱地投入到实践工作当中,从实践中吸取经验,当他了解到目前农村仍然存在着一些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性别歧视等不良现象时,他主动协调乡民政办、乡妇联利用墟天上街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传教育活动,送法进村,引导群众改变观念、移风易俗;针对辍学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不良现象,他与乡关工委、文明办、乡团委、中小学校一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活动,还联合中小学校组建了“青少年维权岗”,据统计,99年至今已累计在中小学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多场次,开展小法官行动——枫华乡法律知识进百家测试活动30期,配合县法院、县教育局进村入户劝导辍学生返校十多次。通过宣传,有效地遏制了不良势头。与此同时,他结合宣传访视,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对个案的调处,以案释法,达到教育一片、收效一片、巩固一片的效果。因授课水平突出,2002年3月,他受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的指派,在全县中小学校作巡回法制讲座,受到听课师生的一致好评。
“春播一粒谷,秋收万颗粟”,有付出就必有回报,经过他的辛勤努力,他所在的司法所成为了县里的先进所,己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单位,该乡也于2001年被南平市委、市政府评为“1996-2001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这是全县9个乡镇中唯一获此殊荣的乡;他本人也于2000年被县政法委评为“双争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南平市依法法市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南平市十佳优秀校外法制辅导员”等称号,同时也拥有了一个“法制宣传排头兵”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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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枫华乡司法所能够立足“有为才有位”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逐渐成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左膀右臂。几年来,余富才同志共向乡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20多条,提供法律依据30多次,全部被采纳,此外还撰写出《关于如何解决影响我乡社会稳定问题的几点建议》、《浅析加强新时期农村思想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等5篇调研文章供政府参考决策,为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余富才同志除了主持司法办工作外,还兼乡综治干事、团委书记、组织干事、挂村工作队长等职。工作中,他能统筹兼顾、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经常是不辞辛苦地走村串户了解情况,向村民群众宣传好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引导村民群众依靠科技勤劳致富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扎实有效的工作,获得了群众、领导、同事的交口称赞,从2000年至今,他每年都被县(乡)“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05年7月份,因工作需要,他换过了一个乡镇,但在他曾经奋斗过的地方,他那办公室墙上的20多张奖状却掩埋不住他那丰收的喜悦,那是用数字串起来的一个个美丽故事,故事里有许多感人的细节正在描绘着他的过去、现在和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