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医疗卫生法治保障问题分析

摘要。西藏自治区作为我国关键性民族自治区之一,其公共医疗卫生情况关系着自治区稳定。本文即是对西藏自治区在公共医疗卫生方面的法治保障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说明当前该领域研究现状、进行此项研究的意义。本文认为,在西藏医疗中落实法治保障,不仅应从立法、司法层面加强法治保障,还应做好司法实践监督并落实医疗守法,从而将西藏自治区建设成为公共医疗卫生条件优越的民族自治区。

关键词:民族地区;西藏自治区;公共医疗卫生;医疗保障

随着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也按照既定计划平稳推进。在此情况下,提升其公共医疗卫生水平,加大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制度,就成为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医疗法治保障研究方面,关于西藏自治区的研究稍显薄弱,利用法学研究手段有利于从理论方面为西藏自治区的医疗法治保障提供支持,促进自治区医疗发展。

一、西藏自治区当前公共医疗卫生法治保障研究情况

在全国公共医疗卫生条件日益提升的大环境下,西藏自治区的公共医疗卫生环境也得到了不断优化,各族群众在享受日益完善的医疗保障的同时,政府应当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公共医疗卫生水平,从法治层面加强对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的保障,使区公共医疗卫生工作得到切实的完善和落实。西藏自治区不仅是我国众多民族地区之一,也是国家重要战略安全品章之一,全区的公共医疗卫生落实水平,直接关系着人民的健康保障问题和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问题。关于西藏自治区公共医疗卫生的法治保障研究,针对性研究通常着眼于常规的相关法律条款,以及一些关键性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法规。此外,关于该领域法治保障方面的研究一般立足于立法保障,而忽视了司法与守法等层面加强法治保障的作用。对西藏自治区的相关法治保障研讨并不少见,然而对其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的相关探讨却十分有限,本文即是在此情况下,针对西藏自治区的医疗问题,进行其法治保障方面的问题分析[1]。

二、在西藏医疗中运用法学研究的必要性

公共医疗卫生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共医疗卫生是切实关系人民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想要实现地区的发展和稳定,必须保证公共医疗卫生水平达标。尤其是在西藏自治区,公共医疗卫生环境建设至关重要。西藏自治区区域建设起步较晚,在国家的强效政策扶持下,自治区公共医疗卫生环境得到了质的提升,当前公共医疗卫生条件早已今非昔比。然而在公共医疗卫生的法治保障方面,仍存在可提升空间,从法治保障的角度加强公共医疗卫生建设,可以使西藏民众享有更加优越和完善的医疗服务,保证西藏公共医疗卫生可以实现由优良到优异的提升,进一步改善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条件。在该区域公共医疗卫生领域中实施法学研究,可促进自治区医疗建设水平提升,利用法律政策的促进作用,逐渐完善医疗立法,加强医疗司法力度,提高全区的守法水平。通过立法、司法和执法、守法等保障,可以增强该地区公共医疗卫生行业活力,增强该领域的整体建设积极性。法治保障除了促进作用,最主要的意义在于保障。在完善立法、保证司法公平和执行力度,保护群体或个人的守法积极性之外,公共医疗卫生法治保障还可以体现法律的常规效用,体现其约束与引导作用,单纯的政策引导已经不足以满足当前自治区的医疗建设要求,在新的历史环境与经济环境下,依据自治区的医疗情况,以及自治区的经济文化环境,结合个性化因素与普遍性因素,综合考量公共医疗卫生在未来一段时期的良好发展路径,建立起适应当前医疗发展的相关法律体系,完善自治区的医疗立法,加强自治区医疗的司法执行力度,强化医疗守法意识,在西藏自治区内,建设起完善的公共医疗卫生法治保障体系[2]。

三、在西藏医疗中应用法治保障的措施

(一)公共医疗卫生立法保障。从法治保障角度加强自治区医疗保障,不仅是西藏自治区的公共医疗卫生发展需要,而且是国家全面提升公共医疗卫生水平、提升国民身体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实现西藏自治区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应先从立法层面做起,不断加强相关立法水平,完善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的立法机制,使区内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探索发展时,有法律依据可以遵循,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可以依靠,使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工作推进时,有强有力的立法保障作为坚实后盾。立法保障的意义在于,法治保障是坚实、坚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客观公正性,立法保障可以稳固自治区的公共医疗卫生根本,并使该地区可以按照预期计划平稳推进公共医疗卫生水平,不仅有利于当前医疗卫生水平改善,而且是立足长远的医疗发展大计。从立法层面保障自治区的公共医疗卫生工作,可实现该地区日常医疗活动顺利开展,也可提升该地区公共医疗卫生突发或重大事件应对能力,使其在面对严峻或非常规的公共医疗卫生情势时,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出迅速、科学、有秩序、有保障的应对。当前虽有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法,但该法律在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方面稍显欠缺,而是以原则性约束条例为主,实操性薄弱,在应对严重公共医疗卫生突发情况时,往往是频繁发布临时应急文件,从临时政策角度保证医疗相关经费或设施等问题,这种应对方法虽然具有一定的成效,然而对于后续问题并无条理清晰的应对,许多复杂问题也无规章可循,应对时主观性较强,对区内医疗的发展而言缺少长期正向影响[3]。应促进公共医疗卫生立法,从立法层面保障公共医疗卫生在自治区的稳定优质发展。例如,应促进医疗保障法的研讨与制定、完善,使医疗保险可以全面惠及西藏自治区的城镇和农牧区人民,使自治区人民可以得到多个层次的公共医疗卫生保障,使自治区在应对疾病时在相关法律保障下,可以消除顾虑,积极求医。以西藏农牧区为例,农牧民常见健康问题为高原性疾病、地方性疾病、传染病以及一些因为特有生活习惯而诱发的疾病,其中传染病在区内发病率约高于国民平均水平1.5倍,严重威胁区人民健康。应对这些疾病进行医疗知识普及,并针对几种常见多发病制定相应的医疗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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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国栋.西藏地区医疗资源分配不均问题探究[j].西藏科技,2018(12):29-31+39.

[3]郑勇.民族地区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法治困境及与对策[j].贵州民族研究,2018,39(03):31-36.

[4]赵玉柱.西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d].西藏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