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司法工作建议
年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服务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建好队伍为保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新发展,切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据此,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大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争取年内全市每个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2人以上,其中20%约37个司法所配到3人以上;进一步配好配强司法所所长,年初要启动副科级司法所长选任程序,至年底副科级司法所长要争取配备30%约56名,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力争达到50%以上;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全程跟踪督查,对全市294个司法助理员到位情况、司法所建设进展情况、副科级所长配备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每季度一报,市局将把工作进展情况向所属部门(单位)每季度通报一次。二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全市所有的县(市)区都把司法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力争全市90%司法所有2间(或5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全市司法所(电脑配套率要达到100%);全市50%约93个司法所装备建设达到“五个一”要求:配备有1台电脑、1台打印机、1部电话、1部数码相机、1辆摩托车;年内要有19个司法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小楼(基层处将列表下达具体分解指标);要落实经费保障,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司法所收编建所后财政体制问题的通知》,做好协调工作,把司法所办公经费,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三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按照省厅创建工作标准,在全市开展“创规范、争一流”的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司法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数字统计、工作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年内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司法所要达总数60%约111个。四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参与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等工作。要加大培训力度,年内要开展新一轮的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
2、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委会作用。一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巩固各类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抓好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建设,形成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二要进一步抓好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则、抓好调解队伍分类管理和分级培训,特别是新上岗的调解主任和调解员,要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力争年内80%以上调委会达到规范化要求。三要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确保年内要有1个县(市)区、13个乡镇(街道)、130个村居(社区)和1300名调解员达到示范标准。示范活动中要实现“五个促进”(促进组织人员机构建设、促进工作制度规范、促进经费装备保障、促进职能作用发挥、促进三大调解的协调)。市局将于12月份组织评审、验收和命名。四要抓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要分别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以及省、市“两会”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98%,成功率要达95%以上;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平均要达到50件以上、直接调处案件要达到30件以上,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调处民间纠纷平均要达到10件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要达70%以上。五要抓好工作试点,构建大调解格局。要发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今年上半年在仓山区启动大调解工作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向全市推广。
3、进一步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帮教机构建设,健全工作网络,抓好排查。5月份前,要对2004——2006年的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要进一步摸清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总数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力争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帮助刚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其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不断提高帮教率、安置率、改好率。在全市试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软件管理系统,提高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保证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4、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市、县两级司法局重要议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等措施,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健康开展。
5、健全落实两个协调领导小组议事制度。每年至少要召开二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问题,力争工作经费有保障。
6、建立并落实督查和考核制度。实行市对县(市)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置帮教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并将其列入全市综治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落实。
7、抓好与法律援助中心整合工作。上半年实现市、县两级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与法律援助中心整合工作,实行由法律援助中心归口管理、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管理体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优化。
今年上半年拟召开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和司法所建设经验交流会;下半年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仓山现场会。
二、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社会法制环境建设
1、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活动,创新普法观念、普法机制和普法形式。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带动全民学法用法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特别是要重点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和拟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要继续以公职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制定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继续实施“50万流动人员普法教育”工程、“万名村干法律知识培训”工程、“为了明天——法律贴近百万师生”工程和10万名干部学法统一考试活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抓好宪法、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宣传形式上,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好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普法宣传小分队送法下乡活动;继续举办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结合中心工作,突出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
2、以落实第二个五年依法治理规划为抓手,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要推广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依法行政的经验,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相关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行政执法配套制度,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要大力推进公正司法,突出司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要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提高农村基层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对这两年来命名的“民主法治村”,各地要加强跟踪指导,使其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得以巩固提高;要启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建立民主管理、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3、以落实司法考试责任制为着力点,规范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年的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国家司法考试责任制,围绕“四最”工作目标,按照“四严”工作要求,对照“五个百分百”的工作标准,规范有序地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考区的各项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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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扎实抓好党建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党建联系会议,建立党建工作定点挂购联系制度,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建立律师党组织,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党支部各项活动。年内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教育活动不少于12天。局党组成员要积极为机关党员上党课。同时要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深化机关、律师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一步树立全市司法行政的文明形象。
7、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市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深入开展创学习型机关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各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努力增强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本领。
8、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事关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投资软环境建设,同时也是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动力与活力的重要举措。要在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品牌形象。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狠抓落实。二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市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一经确定,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各直属单位、就要闻风而动,雷厉风行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三要实现提速增效。以加强机关效能为目标,全面改善提高机关工作特别是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四要认真执行责任制。要建立完善机关效能工作责任制,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及时、坚决地制止违背机关效能建设的人和事。要实行机关效能建设“问责制”,在严肃查处违反纪律人员的同时,也要追究部门主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