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谐民政民生工作调研报告
保障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中央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需求,推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既要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又要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还要关注其他低收入人群的困难,尤其要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民政部门在做好保民生、促发展、促稳定工作中,在坚持政府救助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救助活动,既弥补了政府救助力量的不足,又营造了浓厚的扶贫、帮困、救孤、助残的社会氛围,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政民生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是被社会广泛关注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做好民政民生工作,以实现适应形势、与时俱进,改善民生,是当前急需研究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存在的问题
1、少数地方对民政工作重视不够。一是个别地方领导在探索做好民政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较少,缺乏深层次的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导致部分困难群众越级上访。二是基层基础薄弱,民政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工作条件、手段方法等与建立规范完善的民政工作体系不相适应。从民政工作的任务量和工作难度来看,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在区、乡两级,但乡镇和街道一般只有1-2个民政干部,有的民政干部还是兼职人员,但却要完成所有民政方面及其乡镇、街道交办的工作。这就可能导致做好基层民政工作在准确地确定对象,快速地落实政策时出现漏洞。三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工作未落实到位。
2、民政民生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一是城乡低保,从我区目前现状看:全区现有城市低保户9860户、23533人,农村低保户7034户、17212人,这项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任务繁重,要做到准确无误的核定好对象,困难重重,目前,市城区聘请了14名临时人员担任低保协管员协助搞好城市低保,一无工作经费,二无固定办公场所,致使低保协管员开展工作难度较大。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涉及面宽、政策性强,要求救助的困难户多,由于无任何工作经费,在开展工作时,困难较大。三是在实施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中,由于救助经费的不足,因而,在救助中十分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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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加大投入,提高水平。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促进中省民生工程要求的贯彻落实。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加大工作经费和匹配资金的投入。第一,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最兜底保障的基础,这项制度对保护困难群体生存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作用。因而,在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救助力度,努力保障和改善他们的生活。一要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二要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三要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第二,在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要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要结合城乡医疗救助的工作任务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第三,在做好民政民生工程中,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扩大社会救助面,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第四,进一步搞好政策衔接。在农村,要制定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办法,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低收入人群,要纳入扶贫范围,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在城市,要加强城市低保与失业保险、最低工资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低保对象自我发展、积极就业、走出低保。
4、注重基层,建好队伍。针对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充实民政干部队伍,可从一村一居的大学生中抽派有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担负民政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多关心、多支持基层民政干部,充分调动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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